财联社5日讯,今日下午,新三板豪声电子发布了一则仲裁公告。豪声电子为原告,而被告则为乐视集团。公告显示,原告与被告因采购业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对原告的应付款共计人民币1102.04万元、美金59.23万元。据悉,乐视需支付的款项被分为九期,且第一期应于2016年12月11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