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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100%家族控股多项财务数据涉造假还敢IPO

加入日期:2017-1-22 7:57:27

  继湘油泵在去年11月末于上交所成功发行后,同属汽车制造业,且主营产品也是油泵类产品的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股份”)也匆忙赶在2016年最后几天发布了新版招股书,希望能够搭上2016年新股审核的末班车。

  家族式企业一股独大

  与湘油泵相比,圣龙股份具有明显的家族企业特征。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为一家三口。其中,罗玉龙、陈雅卿系夫妻关系,罗力成系罗玉龙与陈雅卿之子。在公司的持股上,这一家三口不仅通过圣龙集团、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控制了圣龙股份94%股份,且陈雅卿、罗力成还直接持有圣龙股份6%的股份,整体合计控制比例达到了100%。在公司管理中,罗玉龙不仅担任了董事长一职,且其子罗力成还担任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妻陈雅卿也担任了公司董事。

  在企业管理中,家族式企业在早期发展中,因经营方式相对灵活、凝聚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一定阶段,尤其是成为上市公司后,“一股独大”的风险便会被逐步显露出来,而这也是为什么在IPO审核中,发审委经常会询问这方面风险问题的原因。其实,对于“一股独大”的风险问题,A股市场多年实践证明,“一股独大”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助长了“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的“圈钱”行为,最典型的案例有ST猴王的败落、ST棱光的被洗劫,其根源都绕不开“一股独大”的话题。

  对于“一股独大”可能存在的风险,圣龙股份在招股书中也有所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当然,有关“一股独大”问题的讨论并非是本文的重点,因为在分析该公司招股书时,《红周刊》记者发现有诸多的财务疑点需要公司去解惑。

  产销之谜

  招股书披露,圣龙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发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主要为长安福特、上海通用、上汽集团、神龙汽车、长城汽车江铃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汽车厂家提供配套。招股书中,公司披露了详细的生产情况,不论是产量还是销量,自2013年以来一直都在快速增长,发展势头也看似不错。然而,《红周刊》记者将其产销数据和库存商品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现,其中的勾稽关系存在着严重矛盾。

  以2014年为例,圣龙股份一共生产了382.98万套发动机油泵,销售出去346.74万套,意味着公司仓库中至少还有36.24万套的发动机油泵没有被销售出去。依照招股书中“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环节提供的数据,2014年生产发动机油泵的单位成本为每套102.59元,也就是说,仅这一产品,圣龙股份2014年就有价值3700多万元的库存新增。当然,这还不包括上一年库存商品中同类产品结转到今年的部分。招股书披露,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中发动机机油泵金额为2442.11万元。由此核算,2014年圣龙股份仅发动机油泵产品的库存就超过了6000万元。然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依据该公司披露的存货信息,2014年库存商品总额仅为5989.96万元,而其中发动机油泵库存也只有3097.01万元,这与记者核算出的数据相差甚远。

  除此之外,在2014年圣龙股份的4大类产品中,除了发动机油泵的产销率为90.54%,产生不少库存外,其凸轮轴的产销率为96.67%、变速箱油泵的产销率为93.81%,而真正实现产销基本平衡的只有分动箱油泵这一种产品,产销率达100.04%,从理论上讲,凸轮轴和变速箱油泵也应该有不少的库存新增,因此就前述分析,且再结合凸轮轴和变速箱油泵产生的新增库存,则圣龙股份2014年整体新增库存商品数值将会远远超过招股书所披露的库存商品数值。

  同样,2015年也出现了理论值与真实披露值不匹配的问题。招股书披露,2015年圣龙股份生产了399.95万套发动机油泵,当年销售出去381.20万套,因此库存中应该还有18.75万套发动机油泵的存货,按照当年发动机油泵每套108.74元的成本价计算,则这些油泵的价值将超过2000万元,如果再算上2014年期末结转的3097.01万元的发动机油泵,则2015年仅发动机油泵的库存金额就将超过5000万元。可实际上,依据其招股书提供的库存商品构成情况数据,2015年圣龙股份库存商品中,发动机油泵的金额仅有3749.72万元,比上述核算金额少了1000多万元。

  连续两年,库存理论值与实际披露值相差甚多,其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呢?就核算过程而言,所涉及的因素无非是产销数据、生产成本以及库存商品,我们知道,库存商品属于企业的资产,对于即将IPO的企业来说,没有必要隐瞒资产自断臂膀,同时也没有必要虚增自己的成本,毕竟成本虚增会使得毛利率缩水,进而影响到企业的业绩水平。因此,问题最有可能是出在产销数据上,因为虚增产销量不但能让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虚高,看起来貌似出现产能不足及产品供不应求的假象,为募投项目找到合理的理由,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虚增销售额,公司还能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销售收入存疑

  招股书披露,圣龙股份的总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模具、样品、材料(废料)、加工服务等销售收入占比较小。销售上,公司在境外还有生产型子公司,其产品不仅在国内销售,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境外销售的。

  依据招股书提供的数据,报告期内,圣龙股份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亿元、9.28亿元、11.16亿元和5.99亿元。其中,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实现了32.58%和20.15%的增幅,呈现非常不错的增长趋势。然而与之相反的是,其境外市场销售收入分别为4.12亿元、4.2亿元和3.43亿元和2.11亿元,从同比数据看,境外市场收入在2014年有小幅增长,而2015年却出现了幅度不小的下降。从销售占比情况看,报告期内其占比分别为59.84%、46.03%、32.24%和36.24%,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圣龙股份所披露的营业收入竟然没有得到现金流量表数据的支撑。

  以2014年为例,圣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9.28亿元,其中境外实现收入为4.20亿元,考虑到境外销售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境内销售部分需要按照17%缴纳增值税,因此综合核算下来,201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金额合计约10.15亿元左右。

  由于销售结果对应的是相应债权和现金收入,因此在2014年圣龙股份债权方面,其期末应收票据金额较期初减少了175万元,应收账款新增了4648万元,当年因销售形成的债权金额总体尚不足4500万元。由此进一步推算,则当年理论上实现的现金收入应该在9.7亿元左右才对。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根据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提供的数据看,2014年该项金额仅有8.49亿元(整个报告期预收账款金额始终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该项所反映的应是其当年实现的包含增值税的营业收入金额)。很显然,与上述推算出的理论结果对比,尚有1.21亿元的营业收入差额并没有得到现金流的支撑,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同样,2015年营业收入金额为11.15亿元,境外销售额为3.43亿元,由此推算可知,该公司当年实现的包含增值税营业收入金额共计为12.47亿元。而当年销售形成的债权情况是,应收票据实现了778万元的新增,应收账款实现了5290万元的新增,两项合计新增的债权金额共计6068万元。这意味着,圣龙股份当年实现营业收入收到的现金金额应该在11.86亿元左右才对。然而,就该公司财务报表看,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却仅有10.50亿元。相比之下,尚有1.36亿元的营业收入即没有形成债权也没有以现金收回来。

  前文中,我们已经通过核算分析,得出该公司产销数据存在造假嫌疑,而现在又得出其营业收入同样也得不到现金流的支撑。由此,有足够理由怀疑,圣龙股份招股书中所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有造假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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