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新闻社报道 不愿具名知情人士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考虑为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设立准入门槛并实施分类管理。
知情人士称,准入门槛要求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公司,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境内外上市公司;
省级政府、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房地产企业;
以房地产为主的央企;
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知情人士表示,准入后,将按照有关要求对企业进行分类,将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
知情人士称,上述要求仍在研究讨论中,尚未最终确定;此前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上交所未立即回复彭博寻求置评的传真。
上述人士因未被授权对外发布信息而不愿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