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原定于9月29日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杭政储出[2016]22、23号地块(杭州市艮北新城商业核心区东地块、三墩北单元A-R21-16地块),因配套等原因暂缓出让,该两宗土地的具体出让事宜将另行公告。
观点地产获悉,在几乎同一时间,该局还发布了《加大土地供应调整竞价方式》的公告,具体而言,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超过100%(含)时,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一个月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超过120%(含)时,除需满足上述第一款条件外,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还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方可销售;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达到150%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养老设施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并需同时满足上述第一、二款条件。
上述土地调整出让竞价方式适用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自2016年9月27日起施行。同时,工业用地、加油站、停车场库等用地不适用上述竞价方式。
此外,杭州主城区还将加大了土地供应,国土局公布的主城区年内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地块达35宗,合计2289亩。
全文如下:
加大土地供应 调整竞价方式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近期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公布主城区年内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地块35宗2289亩(其中住宅用地26宗1902亩,具体见附表),上述土地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有计划、有节奏、有区域、有结构”的原则适时推出,加大土地供应。
同时,经市政府同意,杭州市区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超过100%(含)时,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一个月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
二、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超过120%(含)时,除需满足上述第一款条件外,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还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方可销售。
三、当土地竞价溢价率达到150%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养老设施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并需同时满足上述第一、二款条件。
上述土地调整出让竞价方式适用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自2016年9月27日起施行。工业用地、加油站、停车场库等用地不适用上述竞价方式,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