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费国海
时隔一年多,S前锋(600733)关于信披违规的立案调查结果终于出炉。2015年7月22日晚间,S前锋该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6年9月12日S前锋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行政处罚中认定,S前锋8700万元的重大诉讼未在 2010、2011、2012、2013和2014年度报告中依法披露。S前锋累计3亿多元的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行为没有依法及时披露。证监会对S前锋处 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金额的处罚,分别对S前锋公司行政处罚60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给予警告。S前锋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 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罚款,并对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认定的违法事实进行认真整改。”S前锋在 2015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正值股市大跌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阶段,两股合力使得S前锋加速下跌,股民损失惨重。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接受《投资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其将接受股民的委托,向具有本案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向S前锋的证券索赔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成立了金融法庭,将会有非常专业的法官组成,股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吴律师表示,鉴于S前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凡是在2011年4月29日至2015年7月22日之间买入S前锋股票,并在2015年7月22日 持有的股民,截止到2015年9月7日之前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并可以同时对S前锋或负有信息披露责任的高管人员进行索赔,本案胜诉获赔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