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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6-04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日下午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5,433,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1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0,240,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05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5,193,5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118%。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235,43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00%;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6-0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
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郭依勤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目前,郭依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61,084股,占公司总股本 6.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依勤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960,000股,占其个人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 33.9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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