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前锋9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划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3日起停牌。
同日S前锋公告称,公司于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给予公司相关当事人警告及3万元至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公司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因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