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部于96年7月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于97年初开始实施。即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涉水批件后,方可生产销售。 2.国内净水器企业水批向所属省卫生部门申报。水批只针对产品,而非公司,有效期4年。截止至2012年,合法净水器产品1,500多种,持有批件的企业不到1,000家,国内净水器生产企业超过3,000家,即无证销售的企业多达2/3。(数据来源:顾久传《净水器中的假洋鬼子》) 作者:中投证券来源全景网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