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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个结算账户的“异动” 汕尾样本:破解“地下钱庄”反洗钱难题

加入日期:2016-8-4 7:01:47

  本报记者 杨志锦 广东汕尾、北京报道

  地下钱庄常与洗钱联系在一起,利用地下钱庄转移犯罪收入是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渠道。

  “正因为正规的金融机构监管严格,才会走地下钱庄路径转移犯罪所得。”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反洗钱调查处处长叶国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因此,打击地下钱庄也成为反洗钱的应有之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6年5月,汕尾市破获一起地下钱庄案件,此案在当地涉案金额最大、查扣冻结赃款最多。7月下旬,21世纪经济报道深入了解这一地下钱庄从形成到规模化运行的背后因素。

  人行识别可疑的交易

  案件线索可以追溯到2015年初,汕尾市的严峰(化名)通过其在汕尾市某银行账户每天交易10余笔,每笔金额几十万不等,并在在短短3个月内累计交易额达1亿元。

  在日常反洗钱监测中,严峰的开户行发现了这一异动,分析后,怀疑严某涉嫌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买卖,于是向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汕尾中支”)提交重大可疑交易报告。

  接报后,汕尾中支组织辖区内六家银行机构,扩大范围排查严某及其交易对手资金运作情况。此次活动,共累计调取80名个人、近1200多个账户的交易流水,梳理涉案核心人员资金交易路线图24条。

  汕尾中支调查后发现,严峰利用本人及其亲属身份,在汕尾当地银行机构开设并控制183个结算账户,各账户用途明确。如前述严的账户负责买卖外汇,严的妻子、母亲账户则负责接收货款并将货款转给港币头家。

  前述汕尾中支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账户资金快进快出,当日不留或少留余额,日交易笔数一般在30笔以上,交易金额巨大。各账户汇总日交易额一般在200万以上,高峰期达500万以上。

  “转账交易以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交易为主,柜台和ATM机现金存取交易也较为频繁。”汕尾中支相关人士表示,“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业务主要目的是分散交易、逃避柜面监督。”

  汕尾中支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甚至采用分期分批启用账户进行交易的方式逃避反洗钱资金监测。即一批账户交易一段时间后即停止交易或销户,再启用新的一批账户进行交易。

  汕尾中支初步判断严峰涉嫌经营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便将可疑线索移交汕尾警方。

  今年5月,汕尾警方展开侦查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港币450万元,人民币130多万元。该案冻结涉案账户1200多个,冻结7190万元人民币。

  汕尾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该案侦查打破常规,从绕着“资金流向”跑的怪圈走出来,向跟着“人”跑的模式转变。

  具体而言,该案从事的是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其犯罪行为主要是实施转账交易。按照常规模式容易陷入以转账交易为线索、绕着资金跑的怪圈。汕尾公安局确立了“理清团伙结构、全面摸排布控、开展资金查控”的侦查工作思路,推动了案件侦破。

  对于从发现可疑线索到实施抓捕时有一年多间隔,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可疑交易到公安抓捕有一整套程序。这其中需要金融机构识别分析,经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调查,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立案、侦查等程序,期间严格保密。

  警方破解地下钱庄运作模式

  警方初步查证显示,以严峰等人为首经营的地下钱庄初始运作模式为:汕尾地区居民将港澳亲属给付的港币生活费,卖给收港币头家(店铺老板),每百元价格高于国家外汇牌价0.5-1元。而收港币头家以每千元赚取0.5-1元的点数,将收集的港币卖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也以每千元赚取0.5-1元的点数,再将港币卖给有需求的客户。

  而汕尾则是港币等外币供需集中的区域,民间非法买卖港币需求长期存在,客观上刺激了地下钱庄的形成。

  汕尾警方介绍,本地渔民出海捕鱼但渔获较少时,渔民会向外籍渔民购买并运回本地贩卖,购买时需要用港币付给外籍渔民。另外,本地一些海鲜干货店向外籍渔民购买鱼膘、大虾等海产品时也需要以港币支付给外籍渔民。此外,一些走私分子需要购买港币支付货款。

  严峰的地下钱庄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渐成规模。其运作还呈现“家族式运作”的特点,家族成员各有具体分工。其中,地下钱庄由严某父亲负责幕后策划、联系客户,严某本人负责买卖外汇、结算,其妹夫在深圳收集来自长沙、福州等地的外币,再由水客将外币现钞走私到香港,其妹负责在香港联系客户。

  警方调查还发现,2013年起,这些地下钱庄在深圳罗湖关口设立据点(以开杂货店为掩护),将从全国各地收集的外币(以港币为主),由水客将现钞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带到香港交给指定的客户,完成外币外流。

  而且,随着地下钱庄的经营范围和客户群不断扩大,本地一些外资企业为逃避海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非法从事进出口活动及外汇买卖。

  具体而言,香港收货方将港币货款存入地下钱庄指定的账户,再由地下钱庄将人民币支付给本地外资企业,从而形成香港、内地“对敲”结算,地下钱庄从中赚取汇差及结算费用。

  据了解,上述方式是地下钱庄参与洗钱的主要方式。

  另外还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地下钱庄的隐秘性为非法外汇资金流通提供服务,二是地下钱庄通过频繁更换账户来掩饰、隐瞒巨额的非法资金。

  作者:杨志锦

编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