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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飞马投资办理业务初始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为1,350万股、790万股,本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该质押股份在除权除息后分别增至1,755万股、1,027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48,6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6%;累计质押股份为45,820.4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4.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13%。
四、备查文件
1、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书;
3、综合业务成交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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