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信托业12年增资:营收改善不大 净利上升明显】随着2001年《信托法》的出台和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信托法律体系与监管框架得以初步确立,信托业开始回归主业,并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随着2001年《信托法》的出台和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信托法律体系与监管框架得以初步确立,信托业开始回归主业,并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信托公司的资本金是其经营的基础,也是决定其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最主要因素。
自2004年中海信托首次增资扩股开始,信托业大体上有过三轮密集增资潮,分别是2005~2008年期间,2010~2011年期间,和2013~2015年期间。其中,第一阶段增资与个别公司减资同时并存最为鲜明。
仅就增资而论,截至2015年末,共有21家只进行过1轮增资,22家进行过2轮增资,11家进行过3轮增资,6家进行过4轮增资,1家进行过5轮增资。
考虑到年报披露口径一直在变,观测行业平均增资金额和增幅更为精确。行业平均增资金额从2004年的3300万上升到2014年的3.97亿,平均增幅超12倍。就信托全行业增资合计绝对数额而言,从2004年34家有披露的合计2亿元增资,到2015年68家有披露的266亿元,获披露的行业注册资本金增长了133倍。
考虑到行业内部在增资上判断不一、决策分化,我们测算了行业增资金额和行业增资幅度的分化程度。行业增资金额分化最严重是在2005年和2009年,均为国内关于经济走势发生分歧的时点,而2013年则为行业分化程度最小年份,当时增资成为信托行业共识。
作者进一步使用68家信托公司2003至2015年的年报面板数据,系统考察了增资扩股对信托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
模型回归的估计结果表明:一。历次行业普增潮中,增资扩股对营业收入、管理资产规模没有显著的促进效果,但在普增潮出现前发生的先行增资对营业收入和管理资产规模则有显著促进作用;二。无论是先行增资,还是追随行业大流补增资,增资扩股后公司的净利润、ROC、人均利润均有提升,但对信托报酬率作用不显著;三。注册地在东部、主要在东部展业的信托公司增资带来的经营绩效改进更为显著;四。公司员工数多而初始规模大的信托公司,增资对经营绩效促进更大,表明信托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才是信托公司的核心资源。
(作者系光大兴陇信托发展研究与战略管理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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