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台近日公布了第9批220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但此次公布的220家中,不乏冠以“中华”字样的“民间组织”。
2013年民政部出台《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之后,设立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福利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统一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改进了民政部门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也使得民间组织的成立降低了门槛。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起来,这有利于我国民间组织的大发展。
不过,其中一些不称职的或是打着幌子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也混淆了视听,不利于我国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反而有害于民间组织的整体形象。比如,民政部曝光的这些“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其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其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通过发牌照、搞评选颁奖等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可以说,它们名义上是社团、民间组织,似乎超然于利益,但其实要么是商业运作要么是乱收费用。因此,近年来,规范民间组织成了一大重要课题。
我国有明确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因此,对于这些山寨社团,应该予以严厉打击,除了曝光,还应该勒令其尽快注销。就目前来看,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社团组织的处理措施主要是采取自我申报注销。这种方式的效果显然离人们期望的整肃目标所有差距。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执行力。
对于企业来说,也应该深深地反思,为何这些山寨社团能够呼风唤雨?企业在其中扮演了很大角色。山寨社团敛财过程中,商业运作与培训交流占据很重要地位,企业要么没有擦亮自己的眼睛,要么是为了一些奖牌与头衔而自愿参与,以此在市场上为自己贴金。这是一个连环骗,最后受到伤害的是消费者和市场环境。因此,打击山寨社团刻不容缓。这不仅是几百个违规社团敛财的问题,它也危害到市场规则与市场环境,更加助长了“骗子文化”。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教育、文艺相关的一些社会组织,它们有时并不打上“中华”等字样,但是同样具有迷惑性与欺骗性。它们通过组织一些竞赛来招揽学生,在地方初赛后再要求去大城市参加复赛决赛,对于一些不做功课的家长来说,对孩子的投入无止境,因此很容易轻信,这不仅浪费了学生的大量时间花在无谓的竞赛准备上,也浪费了家长的金钱。如果是英语等文化类课程还算好,艺术类的通常都是给个奖项、博个开心,但却容易使孩子家长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孩子有这方面的特长,到最后可能竹篮打水。
无论是哪种山寨组织与社团,都应该及时勒令其注销,应该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领域管理还有立法的必要性。今年通过的《慈善法》令人激赏,明确对慈善组织的方方面面做出了规定,比如登记、财务公开等,管理上升到法律之后才是一种真正的硬约束。9编辑 欧阳觅剑0
作者: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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