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刚结束,高校招生工作将全面展开,在这个时间段,有关大学的每个问题都能引人注目。在高考、招生话题之后,大学学费的话题近日开始升温。最近,有媒体梳理了多所高校的财政预算支出,发现学杂费在学校财政收入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同时还发现,一些大学学费近年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
例如,广东在上个月明确了学费调整方案,决定将原方案一中的学费标准增幅(约17%)提高至20.2%。调整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每生每年文科类专业551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230元,医学类专业6960元。而中山大学等几所大学的学费还能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0%。并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近年来,对“211”、“985”工程的转型,人们讨论颇多,主要是希望加大高等教育资源投入的均等性,而不是重点投入一部分高校。对于“211”、“985”项目的理性态度应该是转型与改革,而不是像坊间讨论的那样激进地取消了之。不久前,我国提出,要将“211”、“985”工程纳入规范管理,重点扶持重点大学与重点学科。简而言之,经费拨款肯定是“有保有压”。人们担心,如果一旦学校的财政拨款减少,那么学杂费是否会承担更重要的角色。
坦白说,即使不论一些政策背景的变化,近年来的通胀也使人们不会太多质疑大学学费的适当上涨。涨价无可厚非,重在合理,涨价幅度要具有程序正义与实质合理。一些地方举行了听证会,尽管形式大于实质,但还是值得鼓励的。
其实,更应关注的是如何确保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尽管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但它也是一种准公共品,政府应该为大学生家庭提供最低限度的扶持与保障。而高价格的大学教育产品,家庭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理性选择。以大学学费而论,近年来一些大学尝试将学费分为学杂费与专业学费两部分。对于学杂费那部分,即使需要涨价,也不能一涨了之,政府仍应该通过各种保障制度来对贫困生进行资助。广东在调费的同时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费使用监管、加强财政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落实并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政策;并要求各高校每年确保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而对于专业学费那部分,大学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自行选择,量力而行。
另外,像重庆一些地方也探索出了较好的资助与扶持模式: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另外,还有一些补充办法,包括高校按事业收入的4%-6%提取资助经费和动员社会力量设立奖助学金等手段。
目前,我国对大学生的资助以政策与财政为主,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以往在教育中担任的角色非常重要,以政府主导为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金融领域的助学产品还不够完善、普及。在发达国家,助学贷款承担着重要作用,学生除了勤工俭学,还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完成学业。大学生直接面对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论是从审核、信用还是追责来看,金融机构都比政府部门更具有效率,也更能避免其中的“道德风险”。这既避免了大部分大学生贷款的违约,也能培养他们的契约精神。大学生成为借贷者,也能促使他们正当、合理使用这笔钱,把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挥霍。(编辑 欧阳觅剑)
作者: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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