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华盛顿7月9日电 财经观察:美国缘何再三推迟执行“沃尔克规则”
新华社记者高攀 江宇娟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日前宣布,将“沃尔克规则”中有关限制银行机构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规定暂缓执行一年。这是美联储在其法定授权范围内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延长“沃尔克规则”的过渡期。这是美国华尔街与监管机构长期博弈妥协的结果,也折射出金融危机后美国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促进经济复苏与保持金融竞争力之间谨慎寻求平衡的艰难。
鉴于银行机构过度投机是造成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在2009年担任奥巴马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期间,提出一系列禁止银行及其附属机构从事自营交易和其他投机性交易活动的提议,被统称为“沃尔克规则”。这些提议经过修改,成为后来旨在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简称《多德-弗兰克法》)的核心条款。这份法案于2010年7月获美国国会通过,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最为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
简而言之,“沃尔克规则”就是要禁止银行机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营利,但可以豁免做市交易和对冲交易,其实质是在银行机构的日常业务和华尔街投机交易之间划清界限,分离享受联邦政府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体系,促使商业银行回归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传统信贷中介功能,显著减少投机和套利业务,避免将客户存款和整体金融体系置于危险境地,使纳税人被迫为救助华尔街埋单。
但由于“沃尔克规则”会削弱银行机构的重要利润来源并可能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遭到华尔街的强烈反对。
根据《多德-弗兰克法》的规定,“沃尔克规则”原计划于2012年7月21日生效,同时给予银行机构两年的过渡期,到2014年7月以前满足相应的监管要求;但直到2013年12月,美联储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才联合公布“沃尔克规则”的最终版本,完成相关规则的制定。
为给予银行机构更多时间适应“沃尔克规则”的监管要求,美联储于2013年底同意暂缓执行限制银行机构从事自营交易及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规定,将“沃尔克规则”的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15年7月。根据《多德-弗兰克法》的规定,美联储有权在符合立法目标和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延长“沃尔克规则”的过渡期,每次可延长一年,总共延期不超过3年。
早在“沃尔克规则”生效前,不少美国银行机构已开始关闭自营交易业务,但要按规定退出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大量投资业务则要花费更长时间。金融危机前,美国银行机构曾大举投资各项基金,而“沃尔克规则”规定,一家银行对任何单只基金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资产规模的3%,且总投资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3%。
为保证银行有序剥离投资基金的业务和防止市场混乱,在美国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SIFMA)等机构的游说下,美联储于2014年底宣布给予银行机构额外一年的宽限时间至2016年7月以满足“沃尔克规则”对基金投资的规定,但限制银行机构自营交易的规定必须于2015年7月生效。
今年7月,美联储宣布给予银行机构最后一年的宽限时间来出售在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业务。这意味着,“沃尔克规则”最终将于2017年7月21日全面实施,那时距离《多德-弗兰克法》获得国会批准已过去七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金融危机后美国落实金融监管改革的纠结与艰难。
一方面,华尔街仍在积极游说和施压美国政府取消和放松某些金融监管规定,美国监管机构在听取华尔街意见的同时,也在慢慢落实和学习金融监管新规的影响,希望这些新规可以起到维护美国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但不会对华尔街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美国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美国经济复苏产生太大影响。
另一方面,美国也不希望在金融监管改革方面走得太快,担心“单边突进”会削弱美国金融业的竞争力。例如,“沃尔克规则”花了很大篇幅要求银行制定内部合规计划以保证该项规则的执行,大大提高了银行的运营成本,在其他国家没有同步执行“沃尔克规则”的背景下,可能导致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将部分业务转移到欧洲和其他地区,这会削弱美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沃尔克规则”最终将如何全面落实以及将对美国金融业产生什么影响仍有待观察,正在进行的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共和党议员杰布·亨萨林6月份已提出一项以推翻“沃尔克规则”为核心的放松金融监管改革的草案,可能会被纳入共和党的金融改革议程。如果共和党赢得11月美国总统大选,同时继续掌控参众两院多数席位,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存在重新调整甚至退步的可能性。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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