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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转移支付、债务——三大关键词透读2015年中央财政决算

加入日期:2016-6-29 21:46:23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题:“三公”、转移支付、债务——三大关键词透读2015年中央财政决算

  新华社记者韩洁、董竣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9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第二十一次会议作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也报告了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份是展示政府真实收支的财政报告,一份是监督政府花钱的审计报告,汇总两份报告,记者摘选部分关键词,透读“数”里行间的中央财政账本。

  “三公”:中央经费砍了9亿多 问题减少但仍有违规

  “三公”经费是观察政府是否“乱花钱”的窗口。财政决算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刘家义介绍,42个中央部门及241家所属单位接受审计,涉及财政支出预算1891.62亿元、占这些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36%。总的看,“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得到加强,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仍有部门和单位执行中存在问题。

  因公出国(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8家单位违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5个,存在变更路线或延长时间问题的团组8个;4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或转嫁出国(境)费用384.42万元,其中银监会114.07万元、全国妇联92.46万元。

  公务用车——商务部机关服务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等4家所属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其他单位车辆9辆,国资委等3个部门未及时清理上缴公务用车10辆;20家所属单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等问题,涉及金额623.27万元,其中国土资源部的3家所属单位125.56万元、民政部的2家所属单位59.8万元。

  公务接待——海关总署等3个部门和中国青旅集团公司、民族文化宫等16家所属单位超标准列支、转嫁接待费等240.98万元。此外,对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出台前购买的酒水等消费品的处置方式也不明确。

  会议费——3个部门和21家所属单位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651.1万元,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1081.84万元、中国农业科学院57.79万元;4个部门和20家所属单位在京外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63个,其中交通运输部的18家所属单位248个;3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92.47万元,其中国家图书馆32.46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19.08万元。

  审计报告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已上缴国库8496.84万元,追回或退还8916.92万元,调整账目23.13亿元。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多头管理 制度亟待完善

  中央财政支出中,转移支付约占七成。决算报告显示,2015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9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其中:税收返还5018.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8455.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1623.63亿元。

  审计报告指出,目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亟待完善,财政部应加快推进转移支付改革。

  ——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仍有指定用途。2015年对地方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57%,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其中1.35万亿元有指定用途,地方实际可统筹的仅占52%,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中有25%也指定了用途。

  ——专项转移支付多头管理状况还需加大力度改进。去年有52项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又分解为301个具体事项,大多仍按原事项渠道、原管理办法分配。

  ——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分配环节多、管理链条长,“小、散、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抽查发展改革委向25个省安排的5806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补助中,单个项目仅5万元;抽查中央投资补助的41个项目中,有13个用虚假资料、违规多头申报等获得补助8637万元;抽查对69个县的农林水事务补助中,有13.83亿元(占5%)被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

  债务:变相举债等问题警示加强政府债务监管

  刘家义介绍,此次重点审计了11个省本级、10个市本级和21个县的债务问题,至2015年底,11个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8202亿元,或有债务余额10970亿元。总的看政府债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仍有一些主要问题:

  ——部分地方发债融资未有效使用。如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黑龙江、山东、湖南、北京、内蒙古和广东等6个省发行的置换债券中,有138.4亿元(占2%)未及时使用,主要是未达成提前还款协议或偿还手续办理滞后等所致;内蒙古、浙江和湖南等3个省新增债券融资中,有24.23亿元(占4%)因项目未落实等尚未使用。

  ——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如抽查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4个省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

  楼继伟在决算报告中列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硬举措,如所有地方政府债务都要纳入限额并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债务;所有政府债务都要分类纳入预算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等。

  “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和为外债转贷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楼继伟强调,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以及违反规定替企业偿债的,责令改正,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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