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孙放
莫高股份举牌方“盟军阵营”谜团未解,公司股东大会上又传出一段颇不寻常的插曲。昨日,此前参加莫高股份年度股东大会的投资者向上证报记者反映,当天在审议到最为关键的董事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时,公司董秘曾欲临时增加一张投票,遭到大股东甘肃农垦监票代表及小股东的异议,最终未被纳入统计范围。
回查公告,在5月16日莫高股份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第九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正是引发监管关注的焦点。在该议案投票中,举牌方金陵控股在其他六名“蒙面股东”的暗助之下以弱胜强,在董事最终人选上,上演逆袭。因此,上交所连发两道监管函,要求公司核查这些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在这种情境下,一段插曲耐人寻味。有投资者反映,5月16日下午2时,莫高股份在兰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主持。会议伊始,赵国柱宣读了会议出席人数、代表股份数及参会人员,然后开始审议各项议案。但在审议到第九项议案,即董事换届选举议案的时候,董秘朱晓宇提出增加一张投票,控股股东甘肃农垦的监票代表当即提出异议。朱晓宇当时解释,这是一位股东在中午前发来的投票传真,由于他工作失误未能及时出示,他认为传真上显示的时间符合要求,可以参与投票。甘肃农垦股东代表当即表示反对,在场的小投资者也提出异议,指出传真时间可以人为设置,并不说明问题。当时,董事长赵国柱、独立董事、见证律师则表态该传真符合规定,可以参与投票。最后,经过休会讨论,最终决定该投票不参加表决。
根据莫高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大会召开时,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规则还规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出席和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的,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每项议案有无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指示。
“这张传真并未委托任何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显然是不合规的。”前述参会股东质疑说,面对如此明显的事实,为何董秘、董事长、独董、见证律师一开始都认为可以参与投票?并且,为何这张投票恰恰是在出现否决议案的董事会换届选举时亮相?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55条规定,会议记录应记载股东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不知莫高股份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如实准确记录了这一不寻常的插曲。
投资者的质疑不无道理。在A股层出不穷的举牌案例中,“野蛮人”长驱直入闯入董事会的情形极为罕见,如果仅以“轻敌”为由难以令人信服。“在几乎同一时段内,这么多陌生股东大举买入股票,上市公司居然无动于衷毫不设防,这里面是不是有里应外合的默契?”上述投资者表示。
对于股东大会上的这段插曲,莫高股份董秘朱晓宇并未否认。他对记者说,这份传真是中午收到的,上面写有投票表决意见,因此在会上出示了该投票,“有股东提出异议后进行了讨论,经现场律师核实,该投票没有书面委托,不合规,并未纳入统计范围。”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张原本想在股东大会上“说话”的一票究竟出自谁之手?它又会站在哪一方?对此,朱晓宇没有给出回复。在举牌方盟军依旧迷雾重重的背景下,这张引发争议的神秘投票更应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