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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鹿集团危局引发矛盾公开化 神开股份深陷控股权纷争
加入日期:2016-6-21 9:44:18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孙放
快鹿集团困局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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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上市公司深陷控股权纷争;而快鹿集团内部的分歧与冲突,让当前局面更为复杂。在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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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矛盾更加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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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公告称,接到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下称“自然人股东”)通知,其与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业祥投资”)已于6月8日签署了《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同时自然人股东正式函告上市公司撤销业祥投资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委托。但上市公司公告还称,同日,接到业祥投资关于对上述自然人股东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不认可的函件。签了协议,却又声称不认可,业祥投资的矛盾之处缘于快鹿集团内部的变化。业祥投资是快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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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4%股权。据此前约定,上述自然人股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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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股份质押给业祥投资,并将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也就是说,业祥投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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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一度达到28.078%。而在最新公告中,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顾冰、高湘等做出《股东联合声明》,加上其余股份,目前,声明人合计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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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88%股份,该等股份目前未委托任何主体代为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在股份解押和撤销表决权委托之后,业祥投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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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控股权地位已经不保。不过,业祥投资对此持有异议。业祥投资表示,其与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签署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均存在重大疑问,该《协议书》并未经过业祥投资法定代表人谷平签字确认和其股东会决议通过。业祥投资据此认为,在上述协议存在重大法律问题的前提下,未经司法认定前,顾正等人不具备收回其所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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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法律要件,顾正等人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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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4%股份的表决权仍应当由业祥投资行使。《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的签署日期——6月8日处于一段特殊时期中。今年4月6日,此前毫无实权的徐琪在快鹿集团危机爆发中接任快鹿集团董事会主席,6月15日,徐琪决定离开快鹿集团,并发布离职公开信,徐琪表示在处置资产过程中面临快鹿集团内部诸多障碍。徐琪表示,上任之前,其也以为业祥投资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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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救快鹿集团的“神器”,但是,“上任后才得知业祥投资实际只拥有13%左右的股份,而另外15%只是一个投票权和收购权,被告知需要在5月中旬左右支付另外的6.8亿元(收购价格是8.8亿元左右,已经支付2亿元定金)来完成收购,否则违约,2亿元将被没收。”在徐琪掌权之时,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自然人股东与业祥投资签订了上述《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徐琪也引来新接盘方,该新接盘方与顾正、王祥伟、袁建新等自然人、业祥投资签署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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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股权转让协议》,该新接盘方还与业祥投资签署《借款协议》。不过,随着徐琪的离职,业祥投资对上述文件签署的合法性、真实性存在质疑,并已申请司法机关介入。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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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控股权纷争还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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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