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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今年适时增设最高 法院巡回法庭

加入日期:2016-3-1 4:37:37

  本报记者 王峰 北京报道

  根据2月29日最高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作为中央部署的四项重大改革内容之一的司法改革,已分三个批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417个法院纳入改革试点,其中,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范围内推开。

  司法改革,尤其是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也将成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关注的重要内容。全国“两会”前夕,民革中央公布拟提交的集体提案中,即包括一项《关于保障法官权益的提案》。

  417个法院已入司改试点

  作为司改的“牛鼻子”,完善司法责任制终结了过去案件层层审批的司法权力运行模式,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大大缓解。其中,吉林试点法院2015年入额法官人均结案量提高35.6%。

  但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的同时,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担忧随之而起。这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文件中已有原则性规定。

  白皮书介绍,审判责任豁免的情形及条件包括,对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认识不一致,在专业认知范围内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对案件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争议或者疑问,根据证据规则能够予以合理说明的;当事人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权利主张的等。因上述情形导致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后被改判的,也不得作为错案对法官进行审判责任追究。

  此外,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介绍,将通过加强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等配套制度,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法官群体在工作压力、待遇、职业荣誉感、身心健康、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都有待完善。”2月29日,民革中央调研部副部长周丽萍在民革全国“两会”新闻通气会上说。

  司法人员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薪”,上海市入额法官、检察官收入已按照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这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内容紧密相关。”周丽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对人民法院来说,法官员额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2月29日,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要当法官就得办案,院庭长入额后也必须在一线办案,从在办公桌前批案子,变为在法庭上审案子”。

  以江苏为例,去年以来,江苏法院3957名院庭长共审理案件62.7万件,同比增长39.83%。

  今年将增设巡回法庭

  白皮书介绍,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的重点,是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彰显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

  这项改革要求将法院编制、经费和人员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府财政部门不再承担法院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编报工作,三级法院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预备法官人选由高级法院统一招录,初任法官人选由省一级法官遴选委员会在专业上进行把关,统一由省级提名并按法定程序任免。

  “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这两项改革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的重大变革和调整,是2016年改革的重点任务。”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介绍。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将适时增设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研究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方案。”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最高法院两名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胡云腾分别担任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两名大法官直接承办57件案件,作为审判长参审111件。

  白皮书介绍,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于2014年12月在北京、上海分别设立,作为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试点。其他试点则依托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受理行政、环境资源等案件。

  作者:王峰

编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