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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披露

加入日期:2016-2-26 4:01:33

  长江商报消息在电力、石油等领域开展混改,今年将选10家央企子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昨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两央企被确定为试点公司

  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介绍,目前已有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后续将根据各项改革特点在央企及地方国企中选择试点企业,试点工作将待试点企业选定及相关条件成熟后陆续展开。

  国企顶层设计取得重大进展

  张喜武说,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二是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央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五是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两个层面大力推行公司制;六是推进董事会建设,使绝大多数的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七是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八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九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改革中同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过去的2015年,国有企业顶层设计取得重大进展。去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11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相继出台,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形成的“1+N”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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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委详解十项改革试点——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昨日首度对外披露。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解析了试点计划。

  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

  国资委将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通过试点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试点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启动。

  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

  试点将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

  试点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至5户企业进行试点。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至3户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左右,全面形成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

  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探索在中央企业之间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专业化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的有效做法,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坚持成熟一户、推进一户,今年兼并重组的力度不减,工作量要加大,成果要体现。

  部分重要领域混改试点

  试点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

  国企信息公开工作试点

  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目前,国有企业仍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计划选择2至3户中央企业整体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国资委将选择3至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投资、持有和运营国有股权。

  员工持股试点

  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新华社)

(责任编辑:韩卫东 HF065)

编辑: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