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需要监管转型笔者认为市场不会有太多争议,但如何转型恐怕市场争议难消。笔者认为监管转型的真谛不在于发行制度改革,更不在于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名大量发行新股,而在于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在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日前上证报刊登署名文章指出监管转型可再快一些,笔者认为这个没有错,但在如何转型上笔者认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作者认为市值配售特别先申购后缴款的方法一恢复,果不其然出现了一签难求的万分之二中签率。不难想象,如果大量新股一上市就直奔多个连续涨停而去,那并非改革的初衷!中签率低是事实,上市以后多个涨停也是事实,但是如果仅仅凭借这一问题就要扯到注册制上去,就要扯到行政干预上去,笔者认为未必客观。
新股上市出现连续涨停,在与交易制度的缺陷导致市场预期的一致性,在现有交易制度下,下方抢筹资金处于天量状态,投资者惜售心理不会贸然改变,而大资金之所以敢于抢筹,就在于很容易通过市场操纵成功离场,中小投资者已经形成惯性思维,新股股价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即使打开涨停,也会有大资金炒作一波,因此遏制炒新的关键不在于注册制加大供应,而在于严厉打击市场炒作行为的无风险套利或低风险套利行为,只有大资金不敢贸然高位抢筹,新股恶炒现象自然会的到有效抑制。就是实施注册制加大新股供应,也很难改变新股恶炒现象,因为那不是指标之策,而是治本之策,说不定没有把新股恶炒打压下去,倒把二级市场打压下去了。
从近期新股表现看,经过高位高换手以后,一旦大资金能够成功逃离或者根本没有大资金介入,新股股价一律出现大跌乃至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凯龙股份从最高位156.84元跌到如今80.69元,股价几近腰斩,银宝山新华源包装等股价也是跌幅巨大。但是个股的暴跌并不能改变投资者抢筹的冲动,沪深交易所的多次警示教育也不能改变投资者疯炒的现状,就在于新股次新股总是经常有大资金在其中不断运作,股价容易大涨大跌,市场已经形成一种可怕的惯性思维,新股会得到炒作。
新股资源稀缺吗?笔者认为这个东西要客观看待,微观来说,新股稀缺,一股难求,中签率低到万分之二,一上市就是连续涨停,但是这个稀缺只是维持在一个极短的特殊时段,也就是上市以后的短短十几二十余个交易日,一旦过了这几个交易日,新股供应就会露出过剩面目,股价往往暴跌,所谓的稀缺所谓的僧多粥少就成为过眼云烟,大家可以翻看近几个交易日新股的表现一目了然。从宏观来讲,新股永远都是供过于求,市场对新股发行极为敏感,就是15年上半年牛气冲天,新股批量发行也往往导致市场巨大波动,甚至形成一个魔咒效应,新股发行前夕,股指都会出现明显调整。现在处于一个弱势市场,市场对新股发行更是敏感,尤其是对注册制更为敏感,一旦有注册制的消息出来,市场总是出现较大波动,证监会不得不多次澄清。
因此作者的观点“只要新股依然还是市场稀缺资源,市值配售尤其先申购后缴款方式下的市值配售,不仅一签难求现象愈演愈烈,更将形成交易价格势所必然越来越背离价值的一上市就连续涨停态势”仅仅看到问题的一方面,而没有看到问题的另一方面,说难听一点仅仅看到表面问题而没有看到深层次问题,所以以加大新股供应或者是以注册制方式不加控制发行新股惩治炒新虽然可能有一定作用,但绝对是打错板子,牛头不对马嘴。
新股配售只不过是基于市场炒新效应的一种无奈的利益分配改革,并没有太多格外深意,因此作者的观点“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变,受影响的就不止是市值配售,更是人们对注册制改革的预期。这种担忧纯粹就是多余,根本不可能成为反对注册制的一个坑,新股配售与注册制改革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只要新股操纵不除新股恶炒不除注册制下依然要实施新股配售,就像香港市场一样照样实施市值配售。
笔者认为证监会就是监管的一个单位,注册制改革并不是监管的改革而是发审制度的改革,证监会没有这个权力,证监会只不过是注册制改革的执行单位,其主动权在国务院手里。证监会所要做的不是改变市值配售,也不是注重注册制改革,而是为了注册制顺利实施,加大打击造假上市力度,打击市场操纵行为,打击内幕交易行为,打击过度减持行为尤其是与二级市场资金相勾结的减持行为,大幅度提高再融资门槛,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制定完善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机制,取消前置条件,实施集体诉讼机制,制定各种违规行为的赔偿细则。这才是监管转型的真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