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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股权转让、定增 昆明机床无缘紫光系

加入日期:2016-2-17 7:43:44

⊙记者 李兴彩 ○编辑 邱江

大股东转让股权引入紫光系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紫光卓远”),公司非公开发行再引入同属清华控股的启迪科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启迪科服”),一度令昆明机床身罩“紫光”而身价倍增。不料,今日一纸公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双双终止,并提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昆明机床今日公告,由于在约定期限2016年2月8日内未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审批,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合同未生效,公司于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的通知,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自动解除,且双方不再延期,项目终止。此外,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终止,原潜在控股股东紫光卓远提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也将终止,启迪科服已表示不再认购定增股份。

回溯公告,昆明机床于2015年10月9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沈机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25.08%股份。11月11日公司公告,沈机集团最终确认受让方为紫光卓远,双方于1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6.78元/股,总价9.03亿元。此后,昆明机床于11月12日披露定增方案,拟以9.44元/股向启迪科服、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发行7415.25万股,募资不超过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公司今天同时公告,由于信披不充分,公司于2月15日就该项股权转让等收到云南证监局《关于昆明机床的监管函》和上交所《关于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对此,公司表示,因沈机集团与紫光卓远延迟至2015年11月10日的最后期限才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协议所列的生效条件不能全部获得满足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在当日17:51接到最终版本协议后,并未复核即上传公告,此后公司也未发现差异、不曾发布澄清或补充公告。

就风险提示不充分,公司则认为上述事项进展顺利,仅提示了股权转让须国资审批程序的不确定性风险及业绩下滑风险;直到2016年2月4日才获知期限到期后,交易方到期后可能不再延期。

对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表示将积极实施引进优良资产、业务改善经营业绩等措施。

编辑: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