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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五月两遭监管通报

加入日期:2016-2-14 7:44:02

    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2月5日)盘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通报,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及其—致行动人江苏省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在华泰证券股份买卖方 面存在违规事项。对此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同时上交所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前,经证监会调查,华泰证券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客户中有516个使用HOMS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3万元,并处以5470.58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如此,华泰证券中山北路营业部客户因高佣金状告营业部被罚返还26万佣金之事也被闹得沸沸扬扬。

  在过去短短5个月里,华泰证券屡遭监管通报,13人的董事会中包括董事长吴万善在内共计5名董事相继请辞,令市场不免担心华泰证券的组织构架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

  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2月5日盘后,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通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及其—致行动人江苏省苏豪国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股份)在华泰证券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 截至2015年12月2日,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累计减持上市公司A股9967.35万股,合计持股比例降为4.932%,违规减持金额约2.4亿元。期 间,上述股东在被告知其减持行为已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后,苏豪股份仍于2015年11月6日继续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12万股,苏豪控股于2015年11 月9日、10日分别继续减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200万股及100万股。

  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的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18号》第—条关于“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要求,且减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苏豪控股和苏豪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18号》第—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苏豪国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据悉,截至2015年7月7日,苏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苏豪股份作为—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泰证券A股股份3.6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1%。

  涉嫌违法违规 证监会拟重罚超5470万

  据人民网(理财顾问程某未对佣金收取比例事项作出清晰提示,判决华泰证券中山北路营业部返还原告肖女士佣金26万余元,华泰证券公司对此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肖女士与中山北路营业部之间系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肖女士通过手机点击“同意签署”即表明其与中山北路营业部就信用账户的委托关系签订合同。根据双方陈述及证人证言,在投资者进行手机操作时,可选择点击查看《华泰证券融资融券业 务合同》、《华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提示书》的具体内容。而《华泰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共计16页,内容繁杂,也并未对佣金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投资者 在手机上进行操作时,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其内容,也无从得知信用账户佣金比例为千分之三的规定。作为专业的证券公司,应当将佣金收取比例事项作出清晰的提 示,仅凭《华泰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的笼统规定及系统中显示的“默认合约利率”,无法证明其已就千分之三的佣金收取比例与投资者达成一致。

  结合中山北路营业部提交的“涨乐财付通——开通融资融券操作说明”中存在“万三佣金交易,费率超低”的内容,并参考肖女士股票账户的 佣金收取比例及证人房某的陈述,鼓楼法院酌情认定肖女士与中山北路营业部之间关于信用账户的佣金比例按照万分之三计算。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 有关规定,判决华泰证券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返还肖女士佣金261923.7元,华泰证券公司对于中山北路营业部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陷治理窘境 多名高管离任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过去短短3个月里,华泰证券高层人事巨变。华泰证券公告称,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执行董事、董事长吴万善的书面辞职报告。自今年10月以来,华泰证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捷、沈坤荣、陈志斌,非执行董事应文禄、监事毛慧鹏相继请辞。

  短时间内出现包括董事长在内的5名董事会成员相继请辞,这在业内相当罕见。华泰证券方面提到,“独立董事张捷和沈坤荣辞职依据的是《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 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教人厅函〔2015〕11号)(2015年11月发布)等文件的要求。应文禄、毛慧鹏则均系公司股东江苏 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我司担任监事。上述两人离任均因股东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方面的原因。”

  与此同时,四名独董离职后,短时间内尚未增补新任独董,华泰证券还面临着独立非执行董事不足董事会成员1/3的局面。

  华泰证券方面提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沈坤鹏、陈志斌的辞职申请应当在继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到位,填补其缺额后生效。也就是说,在 公司股东大会未选举出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前,上述两人还需继续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虽然华泰证券认为董事长和独董、非执行董事离职的主要因外部因素与华泰证券本身经营、人事并无关联。但是,13人的董事会中包括董事长共计5名董事请辞,令市场不免担心这将影响到华泰证券的组织构架和公司经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