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上市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壁垒。但这没有足够的法条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兼发行部总监魏刚12月9日在第十二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表示,此前险资的一系列资本运作行为,从监管层来说“我们非常被动”,部分行为并不直接违反《证券法》的规则,但在道义上站不住脚。
近年来,上证所在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转型,采取信息披露直通车的公告类型,,除少数公告比如公司在停牌、并购重组保留了事前审核等,其他公告均为上市公司直接通过交易所官网向市场公开。截止到目前,公告率达92%。同时,在提高上市公司的有效性这一层面,上交所推进上市公司的分类监管,已在20个分行业建立监管治理,覆盖700余家上市公司,其市值占比达80%。此外,在刨根问底式的信息披露监管层面,很多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较大效果。近年来,通过监管,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意识明显加强,上市公司议案全票通过的概率大幅降低,很多议案被否掉,这是积极的表现。
但是当前公司治理仍面临诸多问题。“譬如,企业内部治理的动力不足,很多上市公司经历过改制上市,很多时候像车一样,做了外装修,但是发动机没有变,仅是换了一个马甲。”魏刚说,“除了企业内部治理动力不足,外部监管的有效性也不足。”
要解决前述问题,魏刚说,其中一个途径就是要继续推进监管转型,强化外部的监管。尽管外部的法律环境日渐完善,但公司治理仍面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唱二人转的特征尤为明显,普通的投资者、市场包括中介机构并没有参与进来,即投资者不看公告,使得外部监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下一步要考虑如何帮助市场各方参与到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来。
同时,加强制度的供给,强化规则的支持。公司治理有多部法律,时间上都有某种程度的脱节,《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这几个“大部头”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都在修订的过程之中。
当前,以收购与反收购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其实两方均有其道理。收购是资本市场的正常机制,有良性效应,但这一定有其边界,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同时,反收购对公司的稳定经营也至关重要。当前,很多上市公司在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壁垒,但这没有足够的法条支持。魏刚说:“险资此前的一些列资本运作行为,从监管层来说,我们非常被动,部分行为并不直接违反《证券法》的规则,但在道义上站不住脚。证监会能不能在事前有一些法律授权,在事前能够做一些干预,同时在事后有规则的支持,我们的监管才能真正长牙齿,发挥作用。”
(魏刚,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所长兼发行部总监)
(原标题:上证所魏刚:部分险资运作不直接违法 但“不合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