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在银行存取20万人民币以上现金,银行需将交易信息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而从2017年7月开始,20万元人民币这一数字将降低至5万元人民币。
2016年12月30日,在即将跨入2017年之际,央行对外发布了修订之后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所有的金融机构均在列。话句话说,企业、居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大额现金交易等超过一定金额时,交易情况都需上报至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
谈到上述管理办法的修订时,央行认为,此举有助于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有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个人境外汇款1万美元需上报
根据办法,金融机构应该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情况。
现金交易方面,《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通过银行账户交易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对个人来说,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而对跨境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着墨颇多。
“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央行相关负责人称,举例而言,个人通过银行用人民币购买美元,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在人民国际化的大背景之下,人民币的跨境支付亦属于需要重点关注的范围。上述央行负责人表示,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增标准。
反洗钱主因
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央行负责人称,《管理办法》结合国内工作实际和国际标准,对现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两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
上述两部规章是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彼时正处于反洗钱工作的起步阶段,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推进,防御性报告过多、有效报告不足等实施当中的问题逐渐显现。
2012年,央行在全国选择37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2014年,央行正式启动规章修订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两次组织征求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防范外汇资金违规流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还提到,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当前人民币贬值压力不减,金融风险已有抬头之势的情况下,防止资金违法违规出逃显得日益重要。
“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我们组织了”控流出“专项检查,严查外汇资金违规流出。”此前不久,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张生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跟踪外汇收支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在对外汇资金违规流出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整体形势也呈现出改善迹象。
12月30日,外管局新闻发言人对2016年四季度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做初步判断时表示,从相关数据初步判断,四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出规模有望收窄。
从外汇局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10月、11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月均194亿美元,比三季度月均下降32%。从国际收支初步数据看,10月、11月货物贸易净出口分别为499亿美元和4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09亿美元和254亿美元,波动均不大,四季度经常账户会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而金融账户下,一方面,境内企业继续增加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回升,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来华各类投资,特别是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债券市场投资的措施等,因此,可预期四季度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会继续上升。
该新闻发言人强调,整体看,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回归基本面,向着均衡方向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