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回应中国三家交易所竞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股权一事时表示,这项投资有利于拓宽中巴两国经济金融合作领域,有利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并为中巴两国的传统友谊注入新内容。
2016年12月3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请问证监会如何看待我三家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统称三家交易所)联合竞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巴交所)30%股权一事?
邓舸表示,中国三家交易所于近日竞得巴交所30%股权。这项投资有利于拓宽中巴两国经济金融合作领域,有利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规划,并为中巴两国的传统友谊注入新内容。
邓舸表示,中国证监会对此高度重视,支持我三家交易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顺利完成股权竞购后续事宜。希望本次两国交易所之间的合作取得圆满成功。
(原标题:证监会回应中国三家交易所竞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