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一种破旧立新的过程,旧的一套体制、规章以至于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正在解体、失去效力,而新的市场经济的规则与规范还没有完全形成,还不完善,人们还不知道怎样在新的体制下保护自己的利益、谨防坑蒙拐骗。
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年月,骗子似乎越来越多了。搭个野班子,刻上几个“筹备中心”的图章,上上下下全国各地能卷走几十万;把头梳得溜光,一副金丝眼镜,一只密码提包,操上几句“广普话”,做港商状,便能弄到上百万的订单货款,然后逃之夭夭。小“托”小骗拖欠赖账之类已多到报刊都不愿再作报道的地步;假冒伪劣之多,以至于要成立“打假办公室”,还要来个“质量万里行”;甚至连政府机构内部都是“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无怪乎那么多人惊呼世风日下,有的甚至责怪搞市场经济搞得人们道德沦丧。
其实如果我们承认人非圣贤,承认总会有些人要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和制度上的漏洞,用各种可能的办法为自己谋取一份利益,就应该承认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骗子”多了一些是十分自然、十分正常的现象。
如果说“乱世出豪杰”的话,那我们可以说“改革出骗子”。原因并不复杂:改革是一种破旧立新的过程,旧的一套体制、规章以至于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正在解体、失去效力,而新的市场经济的规则与规范还没有完全形成,还不完善,人们还不知道怎样在新的体制下保护自己的利益、谨防坑蒙拐骗,经济生活当中就难免出现一些“制度真空”,可供“小人”们钻的空子也就会多起来。骗子多了,说明我们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遍地铺开。骗子的个数衡量着改革的深度与广度。
信用、信誉、诚实、“保质保量”这些东西,不能仅当做一种“美德”来看,也得当做一种制度的“产品”来看待。经济学可以完全不承认、不依赖什么“为消费者负责”、“为他人着想”的美德,而只承认斤斤计较的利害得失。我们可以不去管古代的诚实与信用是怎么形成的,在现代商品经济中,信用不是因为其美好才被人们信奉,而只是因为它有用、有利,才被人们遵守。
其基本逻辑无非是:你想骗我,我也想骗你;你想骗我时我便想方设法防你的骗,我想骗你时便要琢磨着如何让防骗的你防不着我的骗;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骗到最后大家一方面被骗得越来越聪明,另一方面也骗得累了,才发现其实谁都不是傻子,天生被骗而不会骗人;大家费了那么多心思你骗我我骗你还不如谁都不骗更省事、更合算、更经济一些(节省“交易成本”),于是大家偃旗息鼓,制定下一些共同防骗的规章制度以利于好好合作,人也显得诚实、讲信用、讲道德了起来。
事物发展的这一逻辑,一方面表明在新型的商业道德确立之前,总难免有一个骗子泛滥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说明,有利于大家诚实合作的制度,往往正是在大家你骗我、我骗你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骗人的,就有人要防骗,那防骗的过程,其实正是制度的形成过程。比如“合同”或“契约”就是为了防骗而产生的。最初大家可能都是君子口头协议,后来有人事后不认账,才发现得有“合同”这样一种事前用文字写下的制度。
怎么订合同,也是骗出来的学问,一笔买卖里可供钻的空子会有很多,一开始谁都不可能想得很全面,受了骗,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订合同就会完善一些,于是乎合同的文本也就越来越长,条款越来越多,越来越细。
光有合同还不行,还得保证执行,不执行合同的人要是不受惩罚,合同不过是一纸空文,于是先是有了私人间的“械斗”或“私设公堂”,然后有了“要债公司”(黑帮团伙有时也起这种作用),后来发现还是大家交点税,搞些社会的、公共的机构比较便宜,也容易较为公正,于是“攒”出了政府、法庭、警察之类的玩意儿,私人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也变成了大家共有的法律中的一些内容,免得每次都要重写一遍。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大大小小的制度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防骗而建立的。
我们的传统体制,是靠垂直的管理与监督来维持的,与之相适应的,大家都形成了对上负责、对上级诚实就是对人民诚实的道德准则。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后,经济主体多了,横向的经济往来多了,怎么向“别人”诚实的问题便突出了起来。旧的规则和旧的道德已不再适用,新的还有待建立,于是出现了骗子增多、“三角债”难清,“欠账的是爷爷,要账的是孙子”之类的事情。
所以问题不在于“道德沦丧”,而在于如何在新条件下重建“防骗体系”。在这当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其首要职能要由原来的“发号施令”,转变为“保护产权”,法律的设置和执法机构的加强,也要与此相适应。市场经济搞起来了,政府的职能与之不相适应,出现“政府缺位”,其他一些东西就会来“补位”,像“要债公司”、“家族势力”、“黑帮团伙”之类也会趁火打劫。
“保护产权”一事不由政府当做“公共物品”来加以提供,就会有人来当做“私人物品”来加以提供,同时就难免产生出许多副产品。我们已经有了政府机器,最好还是靠转变职能过渡到新体制,而不要再走一个漫长的重组过程。与此同时,各种民间的“防骗工事”,也需逐步建立、完善起来,像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所、商业合同、“消费者协会”之类的机制,也起着防骗的重要作用。
在我们的改革过程中,随着骗子的增多,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民间机构的建设也在进行。我之所以对骗子增多这件事持乐观态度,根本上还是因为相信防骗的新规则、新体制以及新型的商业道德,必将在大小骗局之中诞生。虽然有国外一些现成的规则可供参考借鉴,但有中国特色的骗子总得我们自己对付,所以新体制有赖于我们自己在与各色骗子的周旋中逐步形成、掌握和应用。
我们谁都不是先知先觉,不受骗还不知防骗之重要,不受骗也就难以学会防骗,所以在一开始不可能把规则都搞得很完善、很精细,总要有一个过程。骗子一多,大家都引起重视,新规则才能普遍地形成;骗术越高明,规则才会定得越严密。你仔细观察一下,现在的骗子们其实骗术还很简单、原始,得手还太容易(体制的漏洞还太大、人们还太“傻”),所以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来说,我们还和骗子们一样,都只是处在“初级阶段”。
(摘自樊纲著作《经济人生》)
(本文作者介绍: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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