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期证监会对1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案人为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清水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述。
证监会查明,陈述是清水源担任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6只产品的交易决策人之一。陈述知悉这6只产品于2015年5月11日买入“世荣兆业”的信息,并于当日控制“吴某卿”证券账户卖出“世荣兆业”189.78万股。其中,与上述6只产品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世荣兆业”合计107.84万股,涉及交易金额1562.82万元。
证监会认定,陈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23条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张晓军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精确打击。
(原标题:清水源实际控制人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