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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元债转股市场加速落地 A股盛宴

加入日期:2016-12-12 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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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万亿元债转股市场加速落地 银行等四类受益股分享盛宴
  资金债转股或为加息前奏
  国企试点规模950亿元债转股 受热捧背后有隐忧
  12亿元卖身不成 中汇影视债转股方式发行股票
  国资委定调明年国企改革重点:员工持股试点将大规模推进
  京沪深领跑地方国企改革 深圳大手笔推1+12系列文件

  万亿元债转股市场加速落地 银行等四类受益股分享盛宴
  据悉,近期已有中钢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3家大型国企先后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涉及债转股的债务规模合计达百亿元级别。在各大集团推动债转股进程中银行作用功不可没。其中,山东黄金集团与工商银行于12月9日签署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另外,山西焦煤集团、建设银行、山西省国资委三方共同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可以说,国有大型银行正在加速抢占债转股的盛宴。继农业银行11月23日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设立主营债转股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农银资产后,工商银行12月8日晚间公告称,拟以120亿元全资投资设立工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门开展工行债转股业务。

  从整个债转股市场规模来看,信达证券表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规模有1.49万亿元,信托系统的不良资产有1417.3亿元,预期该部分转股规模约为5000亿元。而本轮债转股不仅包括不良资产,潜在不良和正常类贷款也有望进行转股,预计规模能达到5000亿元左右,总体而言,预计本轮债转股的规模有望达到万亿元级别。从债转股落地项目来看,华泰证券表示,继国务院《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发之后,债转股项目持续落地,截至12月9日,落地规模已超千亿元。

  对于新一轮债转股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据媒体记者根据券商研报梳理,主要有以下四类受益公司。

  首先,银行:银行成立专司债转股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多种优。其一,银行对于债转股项目情况具有信息优势,有利于缩短处置时间,进行更为有效的定价,同时体系内的债权划转将更为高效;其二,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成立全资子公司,最大限度将处置收益留存于银行体系内;其三,子公司的形式有利于与母公司实现风险隔离,实现从银行表内真正转出。

  其次,已明确发布债转股预案的公司,据媒体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梳理:截至昨日,广东省广晟旗下上市公司中金岭南广晟有色锡业股份同方股份一拖股份、中钢国际等公司均已发布债转股相关公告。

  第三,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以及民营不良资产管理公司。AMC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债转股的参与主体将从中受益。当前A股中相关上市公司主要有:海德股份陕国投A东吴证券等。海德股份可谓不良资产债转股的龙头受益股,一度逾半个月阶段涨幅达到75%。公司7月份公告称,公司取得设立资管公司的政府批准文件,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参与西藏自治区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陕国投A参股陕西金融资管公司(陕金资产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财政部和银监会备案的陕西省惟一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的法人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最后,钢铁、煤炭、有色等高负债率行业中债转股预期强的公司。钢铁行业,广发证券表示,综合考虑政府及金融机构的推动作用,河钢股份、包钢股份本钢板材武钢股份抚顺特钢在发生财务风险时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共同推动力较强,理论上较具备债转股的实施条件。结合今年以来的债务处置情况,包钢股份武钢股份本钢板材华菱钢铁酒钢宏兴当前最为符合债转股条件;有色方面,中信证券表示,关注高负债率,改革预期强国家扶持的债转股试点企业。重点关注公司:铜陵有色南山铝业锡业股份贵研铂业等。

  从市场表现来看,上周银行、钢铁、有色等板块表现也较为居前,有市场人士表示,在债转股逾万亿元的市场空间下,债转股相关受益领域有望持续关注。 (原标题:万亿元债转股市场加速落地 银行等四类受益股分享盛宴)(证.券.日.报.)

 

  资金债转股或为加息前奏
  资金从债市转向股市,或许是美联储逐渐收紧货币提高利率的前奏。资金流向监测机构EPFR最新报告,截至11月最后一周,全球股票市场实现11亿美元的资金净流入,而全球债券基金则出现44亿美元的资金净流出。最近一周,18亿美元资金流入股票市场。美国大选以来,资金持续从债市转向股市,这可能是美联储加息前奏。

  加息或更近了,美联储将逐步利率常态化过程,而特朗普倾向于更快步伐利率常态化,因而一旦美联储加息,步伐或超过市场预期。提高利率,债券价格可能下跌,而收紧货币,美元逐渐退潮,债券市场流动性可能趋向紧缩,对于利率较为敏感的行业或企业,更加需要谨慎流动性保证资金充足。

  若美联储加息,推动美元升值,流动性或收缩,市场或需谨慎热钱流出,资金流出可能会冲击到资产价格。据星期天国际清算银行公布季度报告,第三季度以美元计价债务达到创纪录高点,债券市场进一步细分,若提高利率收紧货币,投资者需谨慎美元计价债券可能的风险,优先偿还债务,降低预期账面利润率,保证流动性充足。

  资金从债市流入股市,市场或为加息做准备。股市上涨降低债市风险,提高利率,债券收益率上升,价格走低,但是进入到股市的流动性将有助于债市,债券与股市两者相辅相成,股市上涨为债市提供流动性,股市上涨反映在资金逐渐回到实体,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债券股票的基础。

  欧佩克与非欧佩克国达成减产协议,短期内将推升原油价格上涨,原油价格上涨或推动通胀上升,通胀率逐渐达到美联储2%目标,通胀率回升与劳动力市场数据符合预期将支持美联储加息。原油价格上涨,自然资源更贵,投资者或加速科技创新提升服务增加产品附加值。

  一般地,提高利率有助于推升美元指数,但也有例外,美元指数上升或相当于货币紧缩,市场更加需要流动性,适度增持黄金,黄金比债券流动性与变现能力较好,债券可能违约,而黄金价值不会改变。资金从债市转向股市,也可能是美国债券大牛市或将有改变,投资者转向了股票市场。

  过去一些年来,宽松货币冲进了金融市场推升资产价格,一部分资金进入债券市场,固定收益债券预期获得到期收益,但前提条件是充足流动性,保证债券安全地到达到期日,美元升值,通胀预期,货币收紧,可能的风险是流动系数较低的债券,美元计价债务更加昂贵,违约概率不为零。债券收益率上涨,资金撤离债市,转向股市。

  (原标题:资金债转股或为加息前奏)(投.资.快.报)

 

  国企试点规模950亿元债转股 受热捧背后有隐忧
  .(原标题:国企试点规模950亿元债转股受热捧背后有隐忧)
  国企试点规模950亿元
  债转股受热捧背后有隐忧11月以来,债转股真正意义上步入快车道。

  中国农业银行11月22日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司债转股业务。稍早前,包括工、农、中、建、交在内的五家国有银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参与“去杠杆”的进程。

  各方对于银行加入债转股表达了乐观态度,认为银行在客户资源、动员资金、选定债转股对象等方面拥有较强优势,这样可以为践行债转股的市场化保驾护航。

  而从政策层面看,虽然国务院上个月出台了债转股相关文件,但有关专家认为,债转股从政策和立法上仍需进一步完善。

  不再“拉郎配”的市场化债转股受热捧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一周内,武钢集团和云南锡业集团相继达成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进入11月后,地方国企的债转股进程开始加速。陆续有厦门海翼集团、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重庆建工投资控股、山东能源集团等与建设银行合作债转股。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公布的债转股项目预计规模达950亿元。

  “上一轮债转股中存在大量的政府‘拉郎配’现象,一些扭亏无望的企业也进入债转股序列,挤占了资金却未能成功,最后只得政府财政兜底。”资深国资研究学者李锦十分期待本轮强调市场化进行的债转股,他认为市场化可以避免重蹈上轮债转股的覆辙,可以让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利用好债转股良机。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在债转股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行政的干预,在债转股企业筛选、贷款性质甄别、转股价格确定、持股机构行使股权等多项环节上让参与各方按市场原则确定,也需要进一步的监管政策配套。

  “最大的担心就是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行政干预,当行政性的目标来完成,实际上债转股没有总体规模目标,如果一旦形成为行政性指标后就可能偏离市场化的目标。”曾刚认为,在债转股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应的政策,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避免一些企业借机逃废债务,预防可能衍生的道德风险。

  债务企业是否一旦参与债转股,就可以实现脱困?李锦认为不能将债转股当作国企脱困捷径,更不能把实现债权转股权、负债率下降就看作脱困成功。“企业要脱困,必须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下功夫。”中钢是债转股先行者其实早在国务院的债转股文件出台前,就有一家央企率先完成了首单债转股项目。

  成立于1993年的中钢集团原本是一家以铁矿石进出口、钢铁及相关的设备贸易为主的公司,2003年的营业收入只有120多亿元。之后,该集团负责人提出向矿业开发、炭素制品、耐火材料、铁合金和装备制造五大产业发展的规划,以及“打造世界一流钢铁生产服务商”的目标,在国内重组了业内7家重点企业,在天津的房地产项目上投入巨资,还先后在澳大利亚、南非等地投资收购了铁矿、铬矿资源基地。

  受益于钢铁行业的整体繁荣,中钢集团的扩张取得出色业绩。但激进扩张的同时内部风险控制不力,企业管理混乱等弊病逐渐暴露。中钢集团的扩张主要仰赖银行借贷,但投资的诸多产业收益并不理想,导致企业负债率越来越多,财务费用越滚越大。

  受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钢铁市场亦开始急速滑坡。市场下滑与经营不善让中钢集团陷入亏损。时任总裁黄天文在2011年5月被迫去职,中钢集团的财务报表亏损14.7亿元。

  此后,虽然继任者提出了种种改革发展方案,但繁重的债务压力依然难以承受。中钢集团债委会核查发现,截至2014年12月末,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债务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

  今年9月27日,中钢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通知,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获得批准。

  据了解,经德勤审计后,中钢集团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近600亿元。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利率调低至约3%,转股规模约270亿元。其中,转股部分并非直接将债券转为股权,而是长达6年期的可转债,前三年锁定,从第四年开始,逐年按3∶3∶4的比例转股以退出。

  可转债具有债券和期权的双重特性,一般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金融机构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记者就债转股相关问题联系中钢集团,该集团新闻处负责人李婉表示债转股方案细则处于保密期,暂时不便向外界公布。对于企业实施债转股后的发展,企业改革专家周放生认为首要是进行实质性的改革,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主业辅业分离等。其次是资本重整。如果企业仅完成了债务重组,单纯地做债转股容易产生变相逃债的暗示。“主要就是通过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来解决(问题),有价值的企业做重组,没有价值企业做清算,而清算也就不能做债转股考虑了。

  银行蓄势待发,但未有成熟模式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商业银行是本轮债转股的参与主体之一,这也为银行业参与债转股开启了绿灯。

  各家银行摩拳擦掌,试图在本轮债转股中分一杯羹。近期,包括工、农、中、建、交在内的五家国有银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参与“去杠杆”的进程。

  中国建设银行债转股项目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表示,目前几家国有商业银行都将成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提上议事日程。相比于上一轮债转股的承接主体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张明合认为银行方面优势明显。“银行的客户基数大,动员资金能力强,既能找到融资的客户,也能找到投资的客户,还拥有大量的机构人员。”曾刚也认同银行介入对于债转股是一大利好,他表示上一轮债转股是银行把债转股股权卖断给资产管理公司,后续收益不太可能获得,对银行来说只是处理不良资产而已,价格不一定合适,银行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而目前的政策是鼓励银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操作实施。

  “银行自身的资管公司不存在这些问题。一方面,信息不对称不存在,交易相对顺畅。另一方面,后续转股获益会内化给银行集团,参与积极性提高,多了一个新型的资管机构,对资管市场也是好事情。”曾刚认为银行的优势在于后续的主动管理,获得股权的增值然后退出,精髓在于参加管理。银行不一定是股权管理很好的机构,但银行可以借助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去管理。

  张明合透露,现阶段债转股方案还没有成熟的模式,都还在探索之中。“现在是一户一策,根据企业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方案。”“银行在债转股过程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大量的不良资产转成股权什么时候能收回来?这个很可能形成一个长期的坏账,甚至是死账。”区别于外界普遍看好银行介入债转股,周放生则给银行泼了盆冷水。他认为银行应该深刻反思为何给众多盲目投资的企业大量贷款,对企业出现的不良债务问题、产能严重过剩问题,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银行要反思制度性的教训是什么,为什么20年前出了一轮债转股,而现在又产生大量不良资产?”周放生说。

  政策与法律风险待解尽管本轮债转股进展顺利,参与各方也多持乐观态度,但由于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细则的出台,政府没有相关的立法,这为债转股的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亦有评论指出,债转股并非一剂良药,虽然可以让债务企业顺利脱困,但操作中也潜伏了可能被参与方忽视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建议使债转股法治化,他认为债转股毕竟还停留在政策层面,如果不能使之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稳定性、可预期性都会降低很多,随时面临朝令夕改的风险。“未来如果经济向好,原有政策或有变数,但市场参与主体需要法律来确保一个预期性长久性的市场环境。”另外陈夏红指出,债转股部分细则与现行的法律体系相冲突。以我国《公司法》为例,该法案第27条列举了股东出资的几种方式,但其中并未明确规定“债权”可以作为出资,而“债转股”的本质便是债权变股权。“尽管司法领域一贯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法律上没有明确,还是让相关各方比较困惑。”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在特定情形下,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涉及“债转股”的企业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在“债转股”协议执行过程中,银行从债权人变为股东,可以停止行使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的权利,但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就此叫停“债转股”协议的执行呢?这个难题依然没有明确的答案。

  银行通过旗下AMC(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成为企业股东后,原有的股东格局将发生变化。陈夏红举例称,如果债转股后AMC成为大股东,债转股股东与公司原有股东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复杂,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带来很大挑战。“新老股东关系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企业内相互掣肘的情况发生。”

  中投证券在近期研报中指出,债转股的股权投资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非上市股权。研报认为建设银行在选择优质投资标的上已经很慎重,还附加大股东或者集团回购条款。但是当企业经营和现金流改善不及预期,这些情景可能都无法实现或按时实现,而银行理财资金是具有期限的资金,投资期限的错配将会增加兑付风险。

  参与债转股的债务企业除了受产能周期影响外,自身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受到诟病。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不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尤其是银行作为持股方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对企业进行督促,恐怕企业依旧会停留在旧有的思路,缺乏改善经营的动力。(中.国.青.年.报.王.林.于.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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