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IPO排队企业核查,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堵住企业首发“带病申报”。专家表示,随着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深化以及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加强,围绕IPO材料的真实性、风险披露等方面的审核将持续强化。监管部门对各类中介机构的严格监督,将促使中介机构恪尽职守,减少“带病申报”现象,有利于市场持续稳健发展。
深入核查IPO各环节
证监会最新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显示,截至10月28日,沪深两市共有757家企业处于IPO排队状态,沪深两市中止审查企业数量为49家,终止审查企业数量为57家。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审会审核结果发现,2014年恢复IPO至今,共有34家企业首发审核未获通过;2016年以来,共有10家企业首发申请遭否决,均发生在3月份以后。从发审委会议对被否企业询问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关联交易、税收问题、收入确认、资金管理、业务合规性、潜在风险披露、盈利能力受到的重大影响等是企业IPO申请遭否决的重要因素。
“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的践行对企业IPO产生深刻影响。证监会此前决定对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并对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直捣“带病申报”源头。证监会强调,将针对IPO及持续信息披露的各个环节、各类主体、各种违法行为,全面筛查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打击,始终保持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态势。
业内人士表示,深入核查IPO的各个环节,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运作,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通过强化过程监管、责任监管,对IPO排队、申报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形成威慑。
促使中介机构尽责
对于中介机构,能否杜绝企业首发“带病申报”已成为制约自身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因企业IPO问题而受到监管重拳处理。例如,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被立案调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也被调查。
证监会表示,如果企业在IPO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隐瞒或有债务、掩盖真实情况等方式,意图包装上市,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有遗漏乃至欺诈发行,则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真实性义务,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从近年来IPO被否案例的特征来看,财务问题始终是审核重点,涉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
都受到IPO核查的重点关注。就中介机构而言,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和评估信息关系到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和决策,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中介机构在企业申请首发过程中丝毫不能大意。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从监管来看,券商、保荐人在恪尽职守方面做得还不够。证监会强化IPO方面的审核有很大的必要性。在监管机构强化IPO监管的同时,券商自律也需加强,应增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以监督、制约保荐人。监管机构严查IPO各环节,将提高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促进保荐人遵守规则。
此外,严格的IPO核查促使券商提升服务质量。广证恒生研究人员表示,新三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定位及服务对象有所差异,监管部门对于在不同市场上市的企业要求不尽相同。券商应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将IPO服务做得更加精细。
(原标题:IPO从严核查切断“带病申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