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僵尸企业面临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和资产瓶颈等三大困难,确实符合实际,但在笔者看来,这还不是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政企不分、思想理念模糊、社会舆论压力等三种“瓶颈”尚未完全破解,才成为制约僵尸企业出清的巨大社会障碍。对此,淘汰僵尸企业应着力从三方面入手:
据披露,国资委已全面梳理出央企需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且在专业人士看来,目前处置僵尸企业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和资产瓶颈(11月20日《经济观察报》)。
披露的信息表明,我国僵尸企业无论数量还是涉及的资产总额,体量都十分庞大;僵尸企业能否成功出清,既关系到国企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更对我国供给侧改革及经济转型起到决定性的影响:一是僵尸企业占据了相当多金融资源,不淘汰出局,中小微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局面就无法改观。二是僵尸企业丧失了造血功能,无谓地消耗社会资源, 其存在无法彻底根除发系统性性风险隐患。据上市银行三季度报披露利润下降、不良贷款反弹都与僵尸企业存在很大关系。三是僵尸企业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毒瘤,不加快淘汰,会迟滞各项经济改革推进速度。显然,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它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且,淘汰僵尸企业面临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和资产瓶颈等三大困难,确实符合实际,但在笔者看来,这还不是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政企不分、思想理念模糊、社会舆论压力等三种“瓶颈”尚未完全破解,才成为制约僵尸企业出清的巨大社会障碍。对此,淘汰僵尸企业应着力从这三方面入手:
首先,改变GDP政绩考核方式,消除政府对企业继续“施以援手”的现象,彻底打破政企不分现状,使政府能大胆、积极地出清僵尸企业。目前僵尸企业难以出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与企业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无法剪断,政府在淘汰僵尸企业上总是存在很多顾虑,投鼠忌器,在实施企业兼并重组、产业结构升级和鼓励企业创新方面会存在“照顾落后”现象;
同时,担心压缩退出僵尸企业贷款,有可能使僵尸企业关门倒闭,会引发职工下岗失业;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降情况下,失业救济等支出将使地方政府面临更大财政收支压力,从而对僵尸企业难以痛下“杀手”,千方百计迫使银行为其提供贷款或财政给予补贴。尤其我国长期以来对地方政府官员考核以GDP增长论英雄,使不少地方政府不愿意企业关闭及破产重组;甚至还通过阻止企业破产,维持表面经济繁荣、税收稳定假象,以为自己脸上涂金,换取仕途晋升筹码。
此外,银行担心压缩退出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有可能使金融机构不能完全收回此前已发放贷款,会引发金融机构不良率上升,在面对压缩僵尸企业贷款时,就成了口中念念有词的“菩萨”,不敢真刀见血,甚至暗地给僵尸企业发放贷款,以维持表面虚假经营业绩,这一切阻滞了僵尸企业出清渠道的顺畅,到了认真解决的时候了。
其次,消除淘汰僵尸企业会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甚至不稳定的模糊思想认识,开动各类宣传机器向社会各界和僵尸企业解释清楚其重要性,消除各种思想障碍,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淘汰僵尸企业扫清道路。目前各级政府在淘汰僵尸企业上,考虑社会稳定因素多于考虑其重要性,缺乏大局意识,在淘汰僵尸企业上总是举棋不定、瞻前顾后,并总是网开一面;而且,不少僵尸企业首要任务不是考虑如何改革重组、加强经营管理减亏等对企业脱因有利的事情,而是一味追求维持就业现状和社会稳定。于是,一些国企出问题后,政府不是按市场规律任其关停死亡,而是不遗余力地进行“输血式”救助。
尤其,政府与企业都抱有“起死回生”幻想,让僵尸企业做最后一搏。政府与企业对所处困境大都抱有侥幸心理,相信企业总能熬过严冬。这种幻象会促使企业想尽办法苟延残喘,四处向政府伸手请求援助,政府明里暗里向银行施压,促其放贷,而银行因政府出面认为没有风险,继续对僵尸企业输血。以致目前在淘汰僵尸企业的政策上仍难跳出政府行政求助和银行信贷资金扶持的“怪圈”,延缓了僵尸企业出清速度,这一切到了该彻底收手的时候了。
再次,消除社会公众模糊观念,让全社会对僵尸企业死亡从思想理念上予以正常接受,产生认同感,并把其看成是一种正常经济现象,消除淘汰僵尸企业社会舆论压力。目前,社会公众在僵尸企业破产上仍持陈旧观念,对淘汰僵尸企业无形中形成了巨大阻力和压力:把当前淘汰僵尸企业与1998年国企改革、员工下岗相提并论,并将僵尸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片面化和扩大化,不仅增加了各级政府对淘汰僵尸企业的心里压力,使行动计划步履维艰;同时也更增强了僵尸企业员工对破产重组、关停并转僵尸企业的心里抵触情绪,使各级政府不敢贸然迈开僵尸企业出清步伐,也使不少地方政府在淘汰僵尸企业上裹足不前或原地踏步。
因此,为了促进中国经济健康运行,政府必须忍痛割爱、下决心动大手术,彻底清除僵尸企业。当然,要让僵尸企业稳妥退出,还需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明确市场破产淘汰功能,及时建立规范的破产、淘汰等退出机制,为僵尸企业破产退出提供完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金融市场风险与收益的多层次体系,建立止损坏账应对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僵尸企业破产的能力,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外溢。三是及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对破产僵尸企业下岗工人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养老、医疗等必要的社会救助措施,确保僵尸企业破产“软着陆”,避免发生社会动荡。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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