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2 日, 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7年)的意见稿,其核心内容如下:
单体电芯企业: 1) 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0亿瓦时; 2)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1亿瓦时; 3)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1 千万瓦时。系统企业: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0000 套或 40 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对此,我们简评如下:
以产能规模作为准入判据是否合理? 此次工信部指定的电池企业产能作为准入标准其意图明确,一言蔽之, 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龙头企业,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带动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其合理性且意义重大: 1) 通过规模控制电池供应商数量: 一方面通过产能规模来抑制产能盲目扩张;另一方面,此政策将会促使下游车企优选其电池供应商,杜绝类似 2015 年质量层次不齐的电池产品流入市场,利于市场规范发展。 由于之前新能源汽车政策漏洞较多,导致 2015 年电动车“病态”的抢装行情,顺延出现下游动力电池产能不足及短暂供不应求的假象,叠加部分具有先发优势动力电池企业的利润(率)持续增长居高不下, 各类动力电池企业(规划)产能高速扩张,导致行业产能扩张过热, 给电动车产业发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2) 规模化有利于降低成本:动力电池成本高企一直受行业诟病,如果单个电池企业能达到 8GWh 以上的规模化生产,电池企业将加强对下游客户的竞价能力,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与设备采购等成本;同时,规划化生产对有效较低单位电池的摊销费用。 3) 有利于国内龙头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鉴于动力电池的门槛极高,传统锂电池强国日本仅有松下、 AESC 等少数企业发展较好,而后进者韩国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了 LGC、三星、 SK 等巨头。比较而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拥有 200 余家企业宣称有布局动力电池产能, 其巨大的资源浪费与恶性竞争将有重蹈 3C 电池产业之迹象,权其厉害取其轻,为规范产业健康发展,规模化是重要标准。 4) 未来补贴、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强者恒强:中国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力度最强的先行者,补贴之巨、力度之强、范围之广皆领先于全球,然而,资源、资金等并未流向优势企业。此次通过规范动力电池行业从而使优势资源流向龙头企业并带动全产业链的良性发展,电池龙头受益显着。
电池龙头及供应链将破茧成蝶,凸显长期投资价值,坚定看好: 动力电池作为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最关键关节,下列简单分析也许对未来投资有些许帮助。 1)行业产能相对过剩: 从 GBII 三季度电池数据可以看出, 截止至 2016Q3 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年化产能约 66GWh,而利用率仅为 40%;根据我们草根调研,预计在 Q4 将会 20GWh 以上的产能释放,即到年底行业产能将高达 80GWh 以上。同时,我们预测 17 年动力电池需求量在 32~35GWh,对应 60~65 万电动车的销量预期,从供求对比而言,动力电池产能大幅过剩已不言而喻。显而易见,随着未来政策提高相应补贴与准入门槛,低端、无效产能将被淘汰; 2)电池龙头的话语权将得以延续: 此政策如得以落实,我们认为,未来高端产能依然紧俏, 将不会出现类似 3C 电池价格战的恶性竞争, 高端产能将会维持相对较好的供需平衡状态,电池龙头的定价权不会大幅削弱,推断未来电池价格将会比之前预期坚挺,龙头的盈利龙头将会得以保障,仍然是最值得投资的重要领域; 3)行业集中度较高: 目前总产能规模前四的为比亚迪、 CATL、沃特玛与国轩高科,年化产能为 10、 7.2、 7.2 与 4.8GWh, Q3 相应的产能利用分别为 76%、 86%、 69%与 60%,对应的出货量远高于其他友商,未来产能规划高于 8GWh 有亿纬锂能、中航锂电等其他企业; 4)务必重视细分龙头投资价值: 一定意义上讲,政策导向明确,期望打造少数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良性发展,从五年以上维度来判断,动力电池有望重走 3C 电池路线,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国内能获得稳定盈利的动力电池企业大概率不会超过 10 家,因此,坚定投资龙头企业及供应链的细分龙头,将能享受其成长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