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财经》年会表示:“注册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提出来的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且也是2015年改革的重要任务。但是,由于股市的波动,在当年未能推出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在此之后,大家又对股市的波动进行了多方的反思,我认为现在应该进一步正视这个问题,积极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
此前,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今年3月12日首次公开亮相时表态“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之后,有关注册制的探讨归于沉寂。吴晓灵11月18日的一番讲话也将远离舆论多日的“注册制”拉回公众视野。
吴晓灵表示,2017年希望从推进《证券法》修法、完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制度、放开股票发行价格的行政管制三个方面推进IPO注册制改革。
不过,如今推进注册制改革仍需越过《证券法》修改和制度配套两座大山,正是基于此,市场也将近几年看作是推进注册制工作的过渡期。
证券法二审年内存疑
按照正常流程,注册制的推出需要修改《证券法》。
《证券法》为何在注册制推进中如此重要,吴晓灵也在11月18日给出答案。她表示,希望此次修改《证券法》完善证券的定义,为创新打非奠定法律基础,为功能监管奠定基础的同时也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法律保证。
与此同时,她也指出,希望《证券法》为注册制改革制定原则性的规定。各种必要的原则,应该在《证券法》当中予以明确。
而《证券法》最终完成审核的时间点也关乎注册制最终推出的时点。
《证券法》的修订,从2014年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决定正式开始,修订草案一审已经在2015年4月顺利进行。此后,根据安排,起草组再要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然后进行二审。但一系列因素,包括去年股市异常波动,让《证券法》二审延期。
吴晓灵11月18日表示:“《证券法》的修法在2015年已经进行了一审,但是由于股市的波动,《证券法》的一审稿未能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二审的工作也受到了拖延,现在《证券法》二审列入了今年12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12月份即将到来,我希望能够如期进行《证券法》的二审稿的审议。”
不过,今年年内《证券法》是否能通过二审仍旧存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金融委员会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在11月18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证券法修改这个问题,我觉得年内二审如期进行的可能性有,但是不大,出台的机会几乎为零。在时间上我同意吴晓灵的看法,机会有但是不大。”
制度基础仍需完善
事实上,近几年之所以被称为注册制过渡期,是因为除了《证券法》修改之外,注册制推出的制度环境也需完善。
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高利指出:“目前的制度基础确实不具备推行注册制的条件,投资者的成熟度、投资者结构的优化以及对市场的理解,我觉得较为重要。另外,其他配套的法制环境,如好的法律手段,怎么惩罚注册过程中造假、欺骗投资者的行为,惩罚机制、法律环境和监管措施都需要到位。然而,这三点目前都还不完善。”
吴晓灵曾在两会期间讲道:“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虽然没有提及注册制,但强调了加强股市法治化建设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些都为注册制提供了制度基础。”
那么,具体而言,制度建设又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主要还需要完善两方面的注册制配套工作,一个是对机构投资者尽责的督导,另一个是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这是两个比较重要的措施,没有这些配套措施,注册制恐怕很难顺利推出。”
朱少平则补充道:“要从打击市场操控和内幕信息泄露等几方面入手。另外一个就是要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虽然现在经过几次改革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是加强了,但对整个市场建设需求来说还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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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从三方面进一步推进注册制改革
(原标题:注册制仍处筹备过渡期 《证券法》修法之外制度建设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