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21日消息,松芝股份今日披露公告称,董事长陈福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松芝股份控股股东、陈福泉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成曾于去年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后被处于罚款240万元。
松芝股份今日公告显示,2016年10月19日,董事长陈福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 沪证专调查字2016642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该公司称,该调查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无关。调查期间,公司及董事长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相关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尚不知陈福泉因何事被立案调查。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松芝股份控股股东、陈福泉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成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当年年底受到公开处罚,被处以罚款240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陈福成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松芝股份”23,887,582股,减持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5.91%。其中,2015年5月22日,陈福成减持达到松芝股份总股本的5%后,继续违规减持372.17万股,违规减持金额8,072.0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陈福泉当时也牵扯在上述事件中。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后,陈福成的一致行动人陈福泉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80.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证监会当时认为,陈福泉在违法减持后大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构成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证监会最后认定,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松芝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对陈福成予以警告,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并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
据新浪财经了解,陈福泉和陈福成为兄弟关系。据松芝股份今年三季度披露的最新股东名单,陈福成持股比43.51%,陈福泉持股比0.90%。
早在2014年,松芝股份大股东陈福成疯狂减持就曾遭媒体曝光。当时的报道称,从2013年8月下旬到2014年3月,陈福成7个月内减持28次,套现金额高达2.6亿。且陈福成还曾恰好踏在业绩快报发布之前的10天“窗口期”进行减持。
今年前三季度,松芝股份净利润为4601.46万元,同比下降18.13%。此前2013年至2015年年报显示,松芝股份净利润均为同比增长。(新浪财经 李诗韵 王茜 发自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