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之前19日发布中国诉美国反倾销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的多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报告指出,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专用管材、铜版纸等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美国商务部在判断中国企业是否存在“目标倾销”行为时所采用的部分方法,以及美国拒绝给予中国出口企业分别税率的做法等违反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有关规则。
当天,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支持了中方主要诉讼请求,认定美对华发起的反倾销措施在目标倾销(针对特定类型产品倾销认定和倾销幅度计算)、分别税率(歧视性地拒绝给予中国出口企业分别税率)等做法上违反世贸规则,裁定美方13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该负责人指出,本案涉及机电、轻工、五矿等多个产业,年出口金额约84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
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目标倾销”指针对部分购买者、部分地区或者在部分时间段内的倾销。美国商务部从2008年开始大规模调查“目标倾销”行为,之后进行的反倾销调查几乎都认定调查对象存在“目标倾销”,并以此调查结果作为计算倾销幅度的依据。专家认为,美国的做法实际上导致原本不存在倾销的正常商业交易也被贴上“倾销”标签,原本较低的倾销幅度被人为提高。
2013年12月,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质疑美国在反倾销调查中所采用的包括“目标倾销”行为的认定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