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首日暴跌,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2016年1月4日的A股走势,基本可以写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史册之中。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天是中国版熔断机制的实施首日,而在这一天时间内,沪深市场却接连两次触发了熔断,并于午后13:35前后停止交易,并一直停市至收盘。简而言之,在当天,投资者基本可以提前结束交易了。
单日暴跌超过7%,这一幕在去年的6月至8月期间,也是频繁上演的。然而,时隔多月,随着市场波动率的逐步降低,投资者对股灾的忧虑情绪也在随之下降。不过,针对熔断首日的暴跌走势,确实出乎了市场的预期。与此同时,也让市场对熔断机制的实施效果产生了质疑。
实际上,对于熔断机制本身而言,主要是给不理性的市场提供一段“冷静期”,并以此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不过,从1月4日的股市走势来看,熔断机制的实施并未减缓市场的恐慌忧虑情绪,反而却因熔断机制的实施而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预期。
笔者认为,归根到底,熔断机制的本身并没有问题,而问题的根本就在于熔断机制的设计规则以及熔断机制所适用的市场环境身上。
鉴于前者,在非理性的行情之中,虽然已经有熔断机制的存在,但它最大的功能就在于为不理性的市场提供一段“冷静期”,而并非从本质上改变市场的运行趋势。于是,换一种角度去思考,假如市场抛压过大,则熔断机制或起到了延缓下跌或延后资金集中释放的影响,而并未从本质上将这些强大的卖盘释放出来。至此,在脆弱的市场环境之下,次日容易引发更大的抛盘释出,进而加剧了次一个交易日的市场震荡走势。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因市场选取了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且分别设置了5%和7%的熔断阀值。但是,在实际中,沪深300指数的抗跌能力却好于中小创业板等其余市场指数。至此,当沪深300指数达到7%的跌幅阀值时,实际上已意味着市场中多数股票已基本处于跌停的位置之上。对此,在此环境下,再度实施熔断至收市的举措,实际上也起到了延缓下跌、延缓抛压的影响,但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抛压集中释放,这也是最致命的地方之一。
鉴于后者,在中国版熔断机制实施之际,我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A股的特殊市场环境。
事实上,对于欧美部分使用熔断机制的市场而言,它们基本不存在涨跌停板制度。由此一来,在没有涨跌停板制度的环境之下,再度设置熔断的功能,实际上就起到了风险防护墙的作用。
此外,对于欧美股票市场而言,因其市场发展时间久远,市场本身基本具备有效的风险应对能力,且整个市场基本是由机构投资者进行主导。由此一来,在市场波动率本已不高的大背景下,再度实行熔断机制,确实能够给予当地的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保护。
然而,与之相比,因A股市场基本属于高度投机的市场,且机构投资者的投机行为远远强于普通的投资者。对此,在“双保险”的制度环境下,当市场遇到非理性的行情时,实际上更容易引发巨额资金的抛售压力,并最终加剧了市场恐慌情绪的集中释放。
曾记得去年6、7月期间市场流动性危机的集中爆发,当时给予投资者带来了沉重性的打击。然而,面对当下人为制造风险的突袭,却让市场重新感受到当时股市非理性暴跌时的恐惧氛围。显然,这可不是普遍投资者期待的投资环境,而在波动风险持续上演的市场环境之下,实际上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市场的投资吸引力。
对此,笔者认为,借助此次暴跌风波,市场更需要做好深刻性的反思。显然,针对国外成熟的市场体系、市场运作模式,我们不能够盲目去模仿、盲目去崇拜,我们更应该要结合市场自身的特色环境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且要完善更多的风险对冲工具,以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的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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