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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坤维:网民被罚15万元冤不冤

加入日期:2016-1-15 7:51:14

  网民刘钦涛2015年6月在一个股票贴吧里面发布标题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以上VIP的风险预警》的帖子,说“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虽然描述简短,但这条帖子短时间内就有4.27万次阅读,评论达到81条,而且这位楼主在发帖之后还是意犹未尽,继续在帖子的楼下不断发表“看到就是救命”、“无空穴来风,你懂的”等煽动性言论。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最终裁定对刘钦涛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引发了东方网张传发的声讨,究竟该如何评价这一事件,笔者认为应该区别开来,首先刘钦涛对股市走势作出预测,后市证明他的预测是对的,所以被人们称为股神,听信刘钦涛的投资者可以规避损失,投资者应该对刘钦涛应该“千恩万谢”才是,作者观点并没有错。证监会也并没有对此进行处罚。

  但是话说回来,刘钦涛推论逻辑是站不住脚,是以虚构的事实为基础的,《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以上VIP的风险预警》这是一个虚假新闻,6月3日东莞证券就发布澄清公告辟谣“未发过让客户减仓提示”。从笔者查找来看,周四周五并没有像刘钦涛说的重大利空出现,因此刘钦涛是以虚构的事实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从逻辑推理看,既然事实是虚假的,推倒的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刘钦涛的神算只能是一种偶然结果而不是必然结果,据腾讯新闻6月4日大盘走势下跌,当时除创业板顽强逆市上涨外,沪深两市盘中一度快速跳水,其中沪指一度跌近2%。但刘某涛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属于不思悔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凤凰网转引人民日报许志峰文章显示,经查,济南某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于2015年6月2日使用“夏至星”账号在东方财富网股吧编造。作为记者是媒体从业人员,更应该清楚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职业规范,不能虚构事实发泄自己不满情绪。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白纸黑字规定 禁止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证券法规定,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监会没有提到刘钦涛有违法所得,因此处以15万元罚款,虽然这个罚款笔者认为有点重,但处罚的依据是十分充足的也是无可争辩的,不容置疑的。

  笔者认为每一位投资者包括媒体从业人员都有自己言论的自由,投资股票的自由,但是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是应该被牢记的,不能因为自己投资股票出现亏损,就怨天尤人,甚至通过虚构事实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甚至误导投资者投资思维,从而让整个市场出现动荡,让其他投资者跟着遭殃,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也是道德不允许的。一切的言论尤其是公开发表的文字是会通过媒体快速传播的,应该有一个界限问题,那就是应该以事实为基础,不能虚构编造信息,这是触犯法律规章的,证监会也正是基于刘钦涛虚构了《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以上VIP的风险预警》等不实信息才给予处罚。这是依法行政的结果而不是无事生非。这根本就不是作者笔下的“只许官家的媒体放火,不许坊间网友点灯”?如果真的如作者所说那样,难道让资本市场谣言满天飞吗?这是一个法制市场应该的吗?

  看空看多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证监会没有干预的权力,也不会进行干预,但是看空和看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以事实为准绳,不能妖言惑众,不能以此中饱私囊,更不能以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给市场带来动荡,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这既是道德范畴,也是法律范畴。因此处罚刘钦涛不涉及证监会刻意打击空仓论的问题。

  市场投机成风,炒作成风,除了加大分红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以外,重要的是加强执法,打击市场操纵,而不是去指责证监会处罚一个散播谣言者,证监会并不是惧怕看空言论,而是惧怕虚假信息,惧怕虚假信息危害市场,造成市场不必要动荡,因为资本市场不管是有效市场还是无效市场,都会对信息做出及时或不及时的反应,就会对定价做出反应,打击虚假信息是证监会日常工作,如果证监会连虚假信息都置若罔闻,要证监会干嘛?

  针对刘钦涛事件,我们关注的焦点不应该是证监会处罚一个看空言论者,而是证监会处罚一个谣言传播者,否则就是转移视线,妄图混淆视听,就会离依法治市越来越远。

  证监会唯一遗憾之处在于处罚稍微偏重,15万元对一个亏损的股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笔者认为中国市场谣言不断,证监会是希望重罚一个起到警示市场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起到一个杀鸡儆猴的作用,其良苦用心昭然若揭,作为市场参与者只能体谅证监会的难处,毕竟乱世当用重典,从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来看,也是稍有不足之处,那就是没有具体说明刘钦涛违规事实部分,只是笼统的叙述,让市场产生某种误解,把股市下跌归咎于刘钦涛,有寻找替罪羊的忧虑。如果能够明确说明刘秦涛违规事实部分,那么市场就不会疑神疑鬼,出现争执。实际上中国市场谣言满天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证监会应该一视同仁及时查处才是最大的公平。

  作为当事人,可以要求证监会减轻处罚,毕竟只是一个投资者对于亏损的不满情绪发泄,不是有意散播谣言,属于可以减轻处罚的特殊案例,证监会也应该适当考虑投资者经济承担能力,因为投资者已经出现亏损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适当减轻经济处罚。执法体现人性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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