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已于近日下发。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1.8%,总体规模达到3.5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0%;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2万户以上,增加值达到增加值达到1.7万亿元。
在改革创新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方面,主要措施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研究制定我省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支持民营企业在推进国企改组改制、主辅分离、服务外包过程中,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企股份制改造。参与金融创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
在培育引导大型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方面,主要措施是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加速重大项目研究开发。重点支持能源装备、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对我省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的重大项目研究与开发,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学科、跨单位联合攻关。
在重点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成长方面,主要措施有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在部分国家级高新区试点开展“科技创新券”工作,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面向企业的科技服务。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为民营企业提供制定技术发展战略、新技术转化、新产品研发、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技术人才培训等专项服务,搭建高校、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
此外,方案还在持续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支持力度,着力推进传统产业领域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