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商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1日起对旗下陆只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广晟有色(股票代码:600259)、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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