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意见》反洗钱 解析五大常见洗钱方法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互金意见》反洗钱 解析五大常见洗钱方法

加入日期:2015-7-30 11:27:07

  文/盈灿咨询研究员 康乐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将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洗钱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

  洗钱是指将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目的在于逃避法律对于其非法行为的制裁。一般普通民众很难涉及到洗钱的非法行为,洗钱是一项涉及高额资金的犯罪活动,只有那些通过非法行为而获得巨额财富的人才会有洗钱的需求。一般来讲,当犯罪嫌疑人的资金账户出现异常变动或者在日常生活中犯罪嫌疑人做出与其收入水平不相匹配的经济行为时,嫌疑人才会被怀疑可能获得了非法收入,进而可能涉嫌洗钱行为,而这类人通常早因其他原因被警方锁定为监控对象;一般普通民众较小的账户变动和异常的经济行为则不会受到警方的关注。

  洗钱是金融行业最常见和严重的金融犯罪之一,具有隐蔽性强,方式多样和过程复杂的特点,其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而且洗钱活动通常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本文将详细解析目前常见的五大洗钱方式。

  第一:赌场洗钱

  赌场是洗钱的天然良港,被公认为是目前最传统的洗钱方式。当犯罪嫌疑人非法取得了大笔资金时,为了将其合法化,犯罪嫌疑人用这笔资金在合法的赌场购买等额的筹码进行赌博,当象征性地输掉或者赢一些钱时,犯罪嫌疑人再将筹码换为现金离开或者要求赌场将现金汇到自己账户,而为了资金的安全,大额的现金一般是通过汇款转账的形式完成的。当司法机关因这笔钱启动对犯罪嫌疑人反洗钱的调查程序时,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以“在合法赌场赌博获取”为理由为自己辩护,而合法的赌场是受到法律保护,是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在有限的时间和成本范围内,司法机关几乎是不可能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笔钱不是犯罪嫌疑人靠赌博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因而洗钱成功,将非法所得洗为合法所得。

  与现实生活中的赌场相比,网上赌场更是成为洗钱的安全天堂。赌博网站总部大多设在有“逃税天堂”之称的加勒比地区。许多网站根本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遵守国际赌场的游戏规则,它们甚至不会查问客户的身份资料。许多犯罪集团把钱款打进在这些赌博网站开设的账户后,一般先象征性地赌上一两次,然后就马上通知网站说“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网站把自己户头里的钱以网站的名义开出一张支票退回来。于是,一笔笔数额巨大的“黑钱”便轻而易举地“洗白”了。

  对于中国大陆来说,由于没有合法的赌场,大陆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企图直接通过赌场的方式洗钱是行不通的。由于中国大陆实行资金管制,个人单次出境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00美金的等值货币,同时从境外往我国境内汇款也受到限制,因此想要间接将非法获取的大量现金带去境外赌场,然后让赌场跨境汇款汇到自己在境内的账户,进行“漂白”也基本行不通。

  第二: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的操作一般是采用在境内用人民币交割,境外用外汇交割的模式,不让资金外逃发生物理过程。地下钱庄之间经常互相拆借,组成一个相互勾联的体系。通常而言,地下钱庄在境内和境外都有自己的接头人,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将自己非法获取的资金交给地下钱庄在国内的接头人,然后地下钱庄在境外的接头人再将等额的外币汇入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的银行账户,或者当犯罪嫌疑人抵达境外后,地下钱庄在境外的接头人再将等额的外币交付给犯罪嫌疑人。之后犯罪嫌疑人再以正当的理由将其流转回来,如:亲友赠予,最终到达洗钱的目的。地下钱庄一般位于边境线附近,尤其是相接壤的邻国,在我国,港澳地区分别与深圳和珠海相接壤的地方存在大量的地下钱庄,他们与港澳本地合法的商铺或者商人通过虚假交易,信用卡套现,或者身体捆绑偷运纸币等方式帮助境内犯罪嫌疑人洗钱和资本逃逸。澳门因其博彩行业兴盛和大陆人作为游客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原因,大陆游客在澳门对大额资金的需求更是旺盛和频繁,洗钱和资本逃逸现象更是猖獗。

  第三:艺术品拍卖

  艺术品拍卖也是常见的洗钱方式之一。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自己已有的艺术品交托于拍卖行进行拍卖,然后将自己非法获得的资金托付给自己具有财力的亲信或者其他的组织或者机构,让他们去参加自己收藏的艺术品的拍卖,拍卖成功后,犯罪嫌疑人的亲信或其他组织和机构再用犯罪嫌疑人托付给他们的资金去支付费用,从而让自己的非法资金通过拍卖艺术品的形式以合理的理由回流到自己的账户。举个例子,犯罪嫌疑人A 打算洗白自己非法获得的赃款1000万元;A恰好是一个艺术品收藏者,收藏了2件价值分别在300万和500万的艺术品,并委托B拍卖行进行拍卖;A 将自己非法所得的1000万赃款交付给帮自己洗钱的富豪朋友C和D,让C和D 分别以400万和600万的价格买下自己的两件艺术品。当天C和D成功地以约定的价格买下了两件艺术品并将钱支付给了拍卖行,而拍卖行在扣除100万的手续费后将其余的900汇入了犯罪嫌疑人的账户,“拍卖所得”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账户上900的合理解释。最终,犯罪嫌疑人以100万的代价洗白了1000万元的赃款。在艺术品拍卖洗钱的整个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确是艺术品收藏者,其帮手也的确是富裕的买者,同时购买动机讲得通,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破绽和漏洞,那么司法机关将很难找到足够的证据去控诉犯罪嫌疑人洗钱的罪名。

  第四:服务行业的虚假交易

  广告公司、咨询公司、饭店、超市、酒吧、宾馆、洗浴中心和夜总会等集中花现金的经营场所,都是洗钱的“好地方”。 这些行业的共同点是,拥有充裕的现金流,成本可大可小难以查证,且有自己的银行账号可以提现。无论是‘黑钱’还是公款,大多通过用支票付账后提现。从表面看,这些都是正常的经营,毫无特殊之处。但通过一进一出,支票就变成了现金,从公家或者不明账户流进个人腰包。

  以酒店为例,假设从事酒店用品销售的A非法获得了一笔资金并打算将其洗白。A某与酒店B媾和,约定酒店B虚构酒店的入住人数和次数,并将A某非法获得的资金以营业额的形式打入酒店B的银行账户,同时A某虚构出售大量酒店用品给酒店B,并开具正式发票,酒店B则以货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A某。一来二去,A某不合法的资金通过“清洗”变成了合法正当的销售收入。

  第五:保险洗钱

  保险洗钱是指以商业保险这一金融服务为载体,利用保险市场及保险中介市场的途径渠道,将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或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行为。从本质上讲,保险作为一种转移、分散风险机制,本身并不牵涉洗钱。但现实中,保险业的某些特质属性却为洗钱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我国保险业务中,当投保人购买完保险之后在保单尚未到期之前,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而申请退保的款项可以以支票的形式退还给投保人。这一特点恰好给具有洗钱动机的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犯罪嫌疑人使用非法获得的现金购买大额保单,在保单到期之前申请支票退款,而支票起到了藏匿赃款的作用,不易暴露也不易被发现,同时以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或退款为理由为其赃款解释,混淆和掩盖了资金的来源,达到了洗钱的目的。

  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尚未对外开放,很多国外的保险业务不能在中国大陆开展,但是随着国外市场的饱和和中国广袤的市场,很多保险从业人员悄悄在大陆民间开展保险业务,其中以香港澳门的保险业务最为兴盛。他们利用自己在大陆人脉或者通过提成的方式发展自己在大陆的代理人向大陆人推销境外“优质”保险,并游说投保人至香港或澳门购买签订保单,大陆人购买的这类保单就叫“地下保单”,地下保单在中国大陆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是以合法的身份在香港和澳门所管辖的区域签署的保单都受香港或澳门法律的保护。洗钱的犯罪嫌疑人使用非法获得的现金在国内支付保单费用给大陆代理人并前往港澳签署保单协议,当保单达到一定期限时则向境外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同时要求将退保费汇入自己在境外的账户。目前境外的保险公司为了获得业绩和利益,通常会接受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要求,间接帮助了犯罪嫌疑人洗钱。

  进入互联网时代,通过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手段洗钱的方法也是层出不穷。赫赫有名的电子货币“比特币”也是洗钱的绝佳帮手,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获取的现金线下购买比特币,由于比特币全球流通,可逆兑换,电子无形化,不受监管和隐蔽性极强,理论上司法机关几乎是没有任何机会察觉到犯罪嫌疑人资金账户的变动,更别说其洗钱的犯罪行为。在P2P网贷领域,用户信息缺乏监管审核一直是网贷行业的诟病之一。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通常要求贷款人和借款人在发布信息前必须先注册,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职业、住址、单位等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扫描电子版。但是P2P网贷平台对于客户提供这些信息无法核实,而上传的电子版身份证件资料也极易伪造,洗钱者可以冒用他人身份资料或者伪造身份资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同时注册为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贷款竞标,将非法所得通过P2P网贷平台放款获取本息实现黑钱“洗白”。


编辑: 来源: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