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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存贷比指标虽然“退居二线”,但是并不是成为历史,银行流动性监管约束仍在,不会出现信贷“大水漫灌”。
事件
存贷比75%红线删除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了存贷比监管,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标志着存贷比成为一个法定监管标准。简而言之,就是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最多可以贷出去75元。
在《商业银行法》实施之初,存贷比可以说是一项简单并且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但20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有了极大发展,股市、基金、黄金、信托、互联网金融等投资渠道快速发展,存贷比监管的弊端日益显现,尤其是在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存贷比也给银行带来了压力:“存贷比等考核继续保留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月末、季末银行抢存款,导致货币统计数据出现剧烈的波动。”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相关负责人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对于“取消存贷比”这一考核指标,市场各方呼声已久。有测算显示,存贷比不超过75%的红线取消后,银行业净利有望因此提高2.55%。
分析
存贷比约束仍然存在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现在市场上普遍认为存贷比成为历史,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一种误会,存贷比75%的红线现在不再考核,但是存贷比作为流动性考核的一部分,仍然存在。
他告诉记者,此前存贷比考核75%的红线存在,就是因为商业银行很难在季末、月末时自觉地抑制短期冲动,现在看来,虽然这个红线被破除,然而对商业银行自身约束要求更高了。
事实上,草案删除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但并没有废除存贷比,而是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京华时报记者称,从近些年银行业发展来看,产品越来越多,创新能力也越来越强,其实现在银行有些表外业务不用存款而是通过理财,表外业务直接把钱投到企业上,其实这让存贷比规定本身就形同虚设。另一方面,银行业经过这些年发展后,它的自我约束能力在不断增强,应当充分相信。
影响
信贷不会出现大幅增长
更多分析人士指出,事实上,仅仅取消存贷比考核,并不意味着银行在短期内会多贷甚至超贷。因为银行除存贷比这一监管红线外,银行资产扩张还受信贷额度、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约束。此外,在实体经济疲软、银行不良指标双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会盲目扩大放贷。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存贷比的放开并不意味着银行会明显扩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尚未破除,另外监管机构正在将社会融资规模由间接融资转为直接融资,银行的贷款规模同时也要在央行合意贷款规模的范围内,因此,存贷比监管的变化不会导致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
融360信贷专家徐瑾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取消存贷比意味着有一定的信贷规模可以释放,但不代表就会实际释放出来。不同银行会有不同反应。金融是经营风险的生意,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一些银行不会有大的动作。而另一些比较激进的银行则会扩大规模。关键取决于银行如果有可挖掘出来的新市场,并且这个市场在有利可图的前提下风险可控,那么银行会积极扩大信贷规模。与此同时,有更多的放贷机会,就要吸纳更多存款。也要看银行有没有能力用相对低廉的方式获取资金。
展望
新的监管指标将接棒
存贷比红线调整之后,新的监管指标仍然会出现。平安证券银行分析师励雅敏分析说,虽然中国本土流动性监管指标存贷比废除,但是面对着金融危机,国际监管部门对于流动性风险的重视则逐步上升,并在金融危机之后,引入了另外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而银监会也引入了这两项监管指标。巴塞尔Ⅲ中关于流动性的新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有望接力存贷比成为新的监管主要指标。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未来“存贷比”仍然会作为流动性监测指标,同时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银行监管引入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流动性覆盖率等一系列新的指标,能全面监测银行的流动性,而且央行和监管部门也有很多手段来惩戒商业银行的过度信贷投放行为,所以到时候银行不会毫无节制乱放贷款。
记者 马文婷 余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