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工作仍在推进。
据北京纪检监察网站消息,根据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7月21日,北京市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刘春芳,副组长张鸿果向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灏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
巡视组表示,首创集团“靠山吃山”现象突出,与民营企业存在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等问题,并透露首创集团存在违反规定提高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待遇,低价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四风”方面问题仍有表现。
上述涉事企业,是否就是首创集团下属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首创置业(02828,HK)?如果是,这样的行为是否损害首创置业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给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又该如何赔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展开了调查。
巡视组提出整改要求
刘春芳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首创集团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治党治企既没有抓住“治”的关键,也没有抓住“严”的要害,两个“责任”严重虚化。用人失察,治吏不严。对纪委工作领导、重视、支持不够,未能督促纪委从严执纪,集团上下未能形成鲜明强烈的讲党性、守规矩的政治意识和企业文化。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力。
王灏表示,巡视组也非常客观地指出了首创集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官网,发现该集团旗下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共有5家,分别是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和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涉事企业,是否就是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假如是首创集团的高管,从首创置业手中低价买了房子,作为福利房分给了内部的高管或者员工,这样就侵犯了首创置业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并没有指出低价购买的哪家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北京首创置业相关人士,后者表示对此事内情不了解。
中小股东利益难维护
无论涉事的是否为首创置业,上述低价购买房产的行为,只要开发主体不是首创集团100%控股的企业,都有可能伤害中小股东利益。但是,在这方面,中小股东将陷入维权之难。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方式通常有,把资金以低于正常利息借给下属公司;高价合同中标;销售方面把产品低价卖给下属公司;土地地价卖给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这些都会侵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因为不知情,信息披露不够或者滞后时,总之不能完全掌握其中的细节。中小股东利益被侵占的情况非常普遍。
如果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赔偿?欧阳捷表示,这很难做到相应的赔偿。首先是很难发现;其次是很难界定,除非证监会发现后,责令公司撤销或自行改正。
财经界资深投行人士黄立冲认为,此事涉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目前国内尚没有中小股东赔偿方法,甚至连诉讼的可能性都没有。因为腐败的细节外人不得而知,公司往往经过筛选后披露一定的细节,因此小股东根本没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