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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5-041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3,5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55,32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
盈余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76,055,105
34.96%
88,027,553
264,082,658
34.96%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92,100,000
18.29%
46,050,000
138,150,000
18.29%
高管锁定股
83,955,105
16.67%
41,977,553
125,932,658
16.67%
二、无限售流通股
327,494,895
65.04%
163,747,448
491,242,343
65.04%
三、总股本
503,550,000
-
251,775,000
755,325,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755,325,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087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咨询联系人:王剑、易广梅
咨询电话:0731-83572669
传真电话:0731-83572606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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