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6日专电(记者吴宇、周琳)继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3日公布麦德龙供应商上海柚子郎实业有限公司伪造卫生证书案件后,16日,上海市食药监局表示,将对麦德龙全面检查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经手人员严格处理,对是否存有食品安全问题展开调查。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而据出入境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举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公安机关,近期从设在上海的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简称“麦德龙公司”)两年法定存档期的档案资料中,提取到2000余张涉嫌伪造的《卫生证书》,涉及麦德龙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近80家超市门店。这些涉嫌伪造的《卫生证书》均来自麦德龙供应商——上海柚子郎实业有限公司。
经上海闵行区法院审理,上海柚子郎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许某等三人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到缓刑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判处。
经调查,2000余张涉嫌伪造《卫生证书》中,一些假证签发日期早于假证上标注的食品生产日期,一些假证签发日期早于假证上标注的食品检验日期。但这种违背一般常识、漏洞百出的制假手法,却能顺利通过麦德龙这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层层核查”。
不仅如此,不少涉嫌伪造《卫生证书》上标注的数据内容自相矛盾,还存在多证一号的现象,即签证日期、收货人名称、货物品名和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不相同的多份假证,使用同一个证书编号。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按照国家法规,每一批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都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一份《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两种文书是进口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作者:吴宇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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