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两年的市、县(市、区),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这意味着浙江省新一轮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即将出台。
据了解,《通知》的内容涉及六个方面,包括充分认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工作目标和要求;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其中,在工作目标和要求中,《通知》提出,要落实2015年度商品房销售目标任务。特别是商品房库存压力较大,销售企稳回升不明显的城市,要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此外,在合理安排住房及土地供应等内容中,《通知》要求,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过大,消化周期超过两年的市、县(市、区),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用地过多,累计消化周期超过3年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杭州业内人士丁建刚认为,此份《通知》虽然没有较多的实质性内容,但非常清晰地传递出了中央政府的政策倾向,也为是一级政府进一步出台救市措施,提供了依据、打开了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