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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收到公司第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副董事长耿培梁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曲立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巩新民先生,董事、总督察员兼董事会秘书纪永梅女士,监事会主席李秀国先生,监事曹学红女士,监事崔胜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德发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或“前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前述人员基于对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07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第一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迟汉东先生,副董事长耿培梁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曲立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巩新民先生,董事、总督察员兼董事会秘书纪永梅女士,监事会主席李秀国先生,监事曹学红女士,监事崔胜利先生及副总经理刘德发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07月10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国内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增持人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自筹取得。
三、增持方式: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员工对畜牧养殖行业发展前景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7月10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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