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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复制的中粮模式:信托务农“阳谋”,产业化项目工厂孵化术

加入日期:2015-7-10 2:08:37

  本报记者 冀欣 北京报道

  如果说大部分信托公司如今的展业模式都基本趋同,中粮信托则在其中存在较多的差异之处。

  从“生猪养殖”到“肉牛指数”,从“土地流转”到“红酒销售”,其他机构罕有涉及的农产业链相关业务在中粮的项目库中占据了重要席位。2014年,在其落地的项目中,有27个涉及这一领域,规模47.53亿元。

  然而,这一以“务农”为重点的业务模式,对于其他信托公司而言却并不可复制,作为中粮集团旗下金融平台的主要端口,中粮信托农事项目不论是在业务资源还是风控体系架构上,都高度依存集团“血脉”,是为产业化信托公司的典型一例。

  “养殖信托”模式业已成熟

  翻阅中粮信托项目列表可以看到,其“务农”业务已开始向全产业链渗透,就上游的农产品养殖及种植环节而言,早在2011年,业内首个挂钩生猪养殖的信托计划便出自其手。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笔单一资金信托业务,资金来源方对接银行理财,募集资金用于认购合作方繁殖和饲养的20公斤左右的仔猪,期限一年。

  其基本交易结构为,信托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认购20公斤左右的仔猪,并委托养殖专业机构代为管理,4个月后生猪(100公斤左右)出栏,即按公允市场价格销售,变现后收回的资金作为信托收益。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管理成本(如厂房租用、饲料采购、疫病防疫、养殖保险及人工费用)均列入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委托养殖管理费为2%+浮动。

  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作为投资管理人代为管理、监护和养殖仔猪的,是中粮信托的“兄弟公司”——“中粮肉食”(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

  借由这种项目模式,中粮肉食将外部资金集中于最易标准化投资的后期育肥和成品猪出栏环节,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

  而中粮信托方面曾表示这种模式还可进一步延伸为由农户或私人养殖企业修建猪舍养猪,信托提供购买和养殖生猪所需的资金,中粮肉食输出管理和技术的“公司+基地+农户+金融”模式。

  据了解,第一期的生猪养殖信托成立规模1500万,8500头仔猪,并未设预期收益而以浮动收益代之,可以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投资类产品。

  而最终销售完成后形成的利润,在投资者、信托公司和管理公司之间切分后,前端投资者收益为6%。

  很快,在生猪养殖项目上的尝试经验很快又被中粮信托复制到了家禽饲养领域,2012年,“中粮·肉鸡养殖投资信托”成立,规模2000万元,期限6个月,每两个月为一个养殖周期,累计养殖规模240万羽。

  而这还不是中粮信托在农业养殖领域试水的全部,2015年再度推出的“肉牛指数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开始尝试更加颠覆的交易结构。

  事实上,这一挂钩肉牛养殖的信托项目本质与框架,与之前的“生猪”和“肉鸡”系列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都是信托资金用以畜牧养殖,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该项目中为通辽余粮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管理,并以其最终销售价格挂钩产品收益。

  但此番的运作中,中粮信托引入了“肉牛指数”概念,使这一浮动收益产品的“回报”植入了可量化标准。

  这种“可量化”通过三个“挂钩”来实现打通和平衡,一是第三方管理机构需无条件包销出栏肉牛,包销总价(也可视为还款来源)与肉牛指数回报率挂钩;二是投资者预期收益率与肉牛指数回报率挂钩,肉牛指数回报率为8.0-11.0%时,投资人预期收益率为对应的肉牛指数回报率减去0.5%的相关费用;三是肉牛指数回报率与肉牛指数挂钩,并设置了详细的挂钩方式。

  所谓肉牛指数是指农业部每周公布的全国牛肉每公斤平均价格的同期算术平均值。根据如上三项挂钩方式的具体合同设置,可推算肉牛指数处于各档不同水平时对应的投资者预期收益率。其中一个参考项,是基准肉牛指数为60元时,对应基准肉牛指数回报率为9.5%,此时投资者回报率则为9%。

  而根据中粮方面按照农业部公布的历史数据测算,自2013年9月18日至今,肉牛指数均保持在60元以上,换言之,投资者预期收益率料将至少超过9%/年。

  至于具体的风控措施则包括两点,一是余粮畜业承诺无条件按照包销总价包销育肥牛,自然人为余粮畜业的包销义务提供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该信托受益权的委托金额为4000万元;二是余粮畜业法定代表人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携龙江银行试水土地流转

  而在农产业上游部分的种植领域,中粮信托也早在包含中信信托在内的多家机构扎堆进驻前三年便开始试水土地流转,也就是后来广为业内所知的“五里明模式”。

  尽管在这一模式中,并非由信托公司单方面主导,但其与中粮集团旗下其他金融和产业板块的合作,也是为土地流转信托领域颇具特色的重要一例。

  所谓“五里明模式”,其实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土地经营权“信托化”的方式,实现资产抵押的合法化,最终实现从银行端口获得融资。

  主要参与方涵盖了中粮集团旗下几大重要产融平台:龙江银行、中粮信托、中粮集团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在整个项目运作架构中,信托利用自身制度平台扮演了关键的转化角色,通过流转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信托受益权,而此后龙江银行即以该受益权为质押,向玉米合作社发放贷款,金额1000万元。

  整个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步:首先,五里明镇政府将其下属的3个玉米种植合作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一处农户所有的鱼塘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中粮信托,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

  其次,合作社将信托收益权质押给龙江银行获得贷款。

  再次,中粮信托将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合作社。

  第四,玉米种植合作社与中粮公司签订购销协议,中粮公司承诺高于市场价收购合作社生产出来的农产品

  第五,合作社将生产出来的玉米卖给中粮公司,中粮公司将玉米的销售款交付给龙江银行委托其进行结算划款。

  最后,龙江银行通过龙头企业的资金账户划拨,扣除贷款本息,将剩余的资金转至合作社账户。

  而在此过程中,信托扮演的更多为“通道角色”,收取千分之三信托报酬。受益人和承租人实为同一委托人,流转过程并没有实质的资金流,信托公司亦未承担资产管理职责,仅仅作为制度平台将经营权转化为信托受益权,此外,合作社的贷款由龙江银行发放,信托并未募集资金,未来资金监管和贷款违约风险也由龙江银行承担。

  这种模式的优势之处在于,一方面,通过财产权信托模式,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信托受益权,解决了土地经营权质押的合规性问题,构建了专业合作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基础;另一方面,合作社种植的玉米是接受中粮集团成员企业的订单生产,锁定了稳定可控的销售收入,规避了由于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市场风险,为该笔贷款增加了还款保障。除此之外,中粮公司委托龙江银行结算划款,贷款发放后,龙江银行将对玉米合作社的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并将合作社贷款本息从粮食收购款中代扣,确保信贷资金的封闭运行。

  显然,这一业务模式对于其他信托公司而言难以复制,整个运作框架的基础是整合了中粮集团平台旗下的产业和金融资源,构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融资-农产品销售的完整链条,其中任何一环缺乏协同,都难以形成风控闭环。

  除此之外,中粮信托还推出了多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如“中粮·东升农民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中粮·胜平农民玉米种植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等。

  供应链融资项目常态化

  而在下游的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粮信托也已经形成了一个常态化的产品体系,专司食品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截至发稿前已成立至第十期。

  项目基本模式为中粮旗下食品营销公司向中粮信托推荐与自己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核心经销商,由中粮信托评审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贷款用以货源采购。

  而在整个运作过程中,用以采购的信托资金并非直接打给供货商而是汇至中粮食品营销公司账户,中粮食品营销公司对未交付产品有监管义务,按月为中粮信托提供经销商当月订货数据,便于贷后管理和监控,并在经销商违约的情况下承诺对其停止供货。

  其主要增信方式还包括,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销商需在贷款发放之前提前确定贷款额度并交纳保证金给中投保,同时提供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此类项目的第一次实施始于5年前,与如今批量运行的版本略有不同,起初中粮信托在供应链业务上的尝试为单一信托,于2010年9月17日成立,期限一年半,金额1100万元。

  是中粮信托以中粮食品营销公司华北销售大区天津区为试点,为其“福临门”小包装油的核心经销商设计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方案,即根据企业真实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提供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

  而后来,类似模式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在中粮信托批量开展,经销商范围也从中粮食品小包装油经销商进一步扩大至中粮国际的大米经销商等。

  除此之外,已有多家信托公司试水的酒类信托,在中粮信托也被多次落地运作,其探路起点始于2011年,成立53度“国窖1573”特定资产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交易结构为,由汉口银行同步发行两个投资型理财产品,根据信托结束时分配方式的不同分为:以实物进行分配的信托(实物信托),及以现金或实物进行分配的信托(现金信托)。

  其本质可视为一款嵌入实物分配选择权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根据自身喜好,选择直接消费所购酒产品,或到期赎回资金。

  而在这种对接银行理财的酒类信托模式后,中粮信托继续推出了挂钩标的为酒类的集合信托,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特定资产——歌德盈香中国陈年白酒珍藏套装,并做结构化设计,发行总规模4000万元。其中优先级受益人最高收益率:9%/年,同时享有提取标的特定资产单位(实物行权)的权利。一般级受益人以其交付的信托资金为限保障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不可实物行权。

  难以复制的中粮产品线

  然而,尽管深度介入全产业链开发出系列农业金融产品线,但由前述项目运作模式不难看出,绝大多数业务对于其他信托公司而言都具有不可复制性。

  在农业金融领域的大举发力自然与中粮信托的“血统”密不可分,公司2014年报显示,中粮信托现有股东三家,分别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0095%,蒙特利尔银行持股19.99%,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005%。

  因此,尽管行业同质化传统信托业务依旧占据大比例,但中粮信托的业务路径还是表现出较为明显依托股东的“产业化”特点。

  一方面,作为中粮集团整体农业金融战略的核心运营平台,中粮集团产业链上的各种融资需求都可以借由中粮信托进行对接,亦可借其完成诸多资本运作。另一方面,对于中粮信托来说,也可以依托中粮体系寻找投资机会。更加重要的是,中粮集团下辖全面的产业板块以及包含龙江银行在内的金融平台,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其集团平台内部的产融联动,银信联动都能为中粮信托的农业项目提供充分的资源调度和风控协同,这一切都是其以此为发力点的基础优势。

  而其他信托公司若要大规模开展农业项目,则不得不面对单体项目难以盈利以及风控经验缺失等多重难题。

  鉴于此,中粮信托自始也将其展业愿景定位于“依靠中粮集团的农业食品全产业链优势以及BMO的海外资源,形成以资产证券化、农业金融、投资基金类以及跨境财富管理类产品为核心竞争力的信托公司”。

  在2014年报中,中粮信托也提出了其短期经营策略,即产品逐步向标准化、差异化、久期化和多元方向过渡。在此方针下,稳固事务管理类业务,扩大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大力发展农业及产业链金融,使其形成中粮信托差异化财富管理产品。

  而在组织架构上,中粮信托也是业内唯一一家专门设立了农业金融总部的信托公司。并拥有子公司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20%,负责管理中粮集团主导发起的中粮农业产业基金,成立伊始抛出的预期是5年内总规模达到人民币60亿元。

  作者:冀欣

编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