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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完成阶段性增持承诺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5-6-27 5:57:5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7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完成阶段性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拟于2014年11月1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2014-098号公告),在2015年7月23日之前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0%(详见公司2015-051号公告)。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持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015年7月23日前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5%,2015年10月31日前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以增持期间公司实际总股本计算)。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已达1.50%,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7,120,09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37.65%;其与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51,834,459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50.39%。最近一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6,576,529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39.16%;其与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671,290,898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51.89%。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增持人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六、其他事项:

  增持人与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按约回购历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权(若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即上述主体于2014年11月1日起12个月内同时增持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