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24日电(记者石庆伟、罗捷)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出台新措施,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工商登记、融资服务。
据了解,沈阳工商部门此次发布的《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主要提出18项扶助小微企业的具体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在支持小微企业准入便利化方面,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放宽出资方式、放宽企业名称和住所登记条件;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在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以动产抵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道德信贷”“联保信贷”融资。
在拓宽小微企业经营渠道方面,支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创办电商虚拟产业园区。
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延学表示,从今年起,全市工商系统每年至少确定1500户重点小微企业和新设立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跟踪服务,了解其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
作者:石庆伟 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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