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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仅两日后,*ST中富公告终止筹划重大事项。这是公司债违约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ST中富第二次宣布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受此消息影响,公司股价自6月17日复牌后已连续三日封死跌停板。 在公司债违约后,*ST中富今年6月、9月分别有6250万元、6.12亿元两笔银团贷款也即将到期,深陷债务危机的*ST中富,在新进驻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没有实力伸手救助时,如何自救?财务危机早有征兆珠海中富曾是国内屈指可数的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生产企业,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两大国际饮料公司在中国的罐装厂,亦是统一集团等众多国内品牌的供应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两乐”大规模跑马圈地带动了配套的饮料包装产品快速增长。直到2010年,珠海中富还在进行产能扩张。根据年报,公司自2010年到201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5.3亿、18.5亿、32.5亿;与此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也从2010年的50%左右升到了2012年的75%左右,已超过健康线。但2012年至今,碳酸饮料行业增速逐步放缓。从公司年报看,公司的营收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负增长。同时中富毛利率也由2010年的22%左右降到了2013年的12%左右。营收负增长和毛利率的下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造血能力,公司2012年与2013年,连续亏损。而前期积累的债务又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负担。此后2013年及2014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额已超过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财务危机萌发征兆。2015年5月27日,*ST中富宣布,本于5月28日到期的公司债“12中富01”,公司仅能支付利息和35%本金,资金缺口达3.8亿,无法全额兑付,债务出现实质性违约。此次债务违约,也使其成为继*ST云网、“11天威债”之后,年内第三只违约的公司债。“12中富01”为珠海中富于2012年5月发行,募资5.9亿元,债券存续期三年。因珠海中富在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债券自2014年6月30日起暂停交易。两度停牌筹钱,后又终止重大事项今年的6月15日,*ST中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即日起停牌。公告一出,让正为其深陷债务危机而担忧的投资者喜出望外。“开始重组了”、“意料之中”、“没两个月出不来了”,在股吧,投资者纷纷看好此次停牌。然而停牌仅两天,*ST中富便公告,经与有关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后,认为目前实施该事项的条件尚未成熟,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筹划重大事项并不是单独由上市公司决定的,还须和各方沟通,上报监管机构。发现方案无法实行下去,从而终止,也是正常的信息披露现象。”*ST中富董秘韩惠明向新京报记者解释为何仅停牌两天便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知晓*ST中富内情的人士对新京报表示,*ST中富近期屡次筹划重大事项,都是在“找钱”还债。对此,韩惠明并未否认。他表示,公司正在制定方案筹措资金,但因公司债违约至今时间较短,各方还需沟通,并未有实质性动作。上述终止筹划重大事项,为*ST中富不到1个月时间内的第二次。在确定公司债违约的5月27日当晚,*ST中富也发布了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其原拟筹划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在解决公司存在的债务情况,使之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后,将由公司对控股股东进行非公开定向增发。*ST中富在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公告中解释,因银团对*ST中富采取关闭网银和限制存取等方式,且不同意解除限制,控股股东捷安德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前提条件不符合,故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捷安德在放弃资助的公告里称,“我司在贵公司的公告当中获悉,银团目前对贵公司采用关闭网银和限制存取等方式,限制和扣划贵公司自有资金,收取高额保证金等,贵公司主要资产目前仍抵押在银团名下,无法用作新的融资用途。因此,我公司同意在银团有效消除前述风险、积极配合贵公司采取各种方法来解决问题的前提下,于近日向贵公司提供5900万元进行财务资助,用以偿还‘12中富01’公司债。”控股股东或无力救助连亏两年后的2014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开始转让部分股权。当年3月捷安德受让ASIA BOTTLES(HK)COMPANY LIMITED(亚洲瓶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中富11.39%股权,涉及价款约为3.5亿。2015年1月双方完成股权转让,捷安德成为第一大股东。然而从财务数据看,捷安德并未有能力对*ST中富进行财务资助。根据*ST中富2015年一季度报显示,2009年2月才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捷安德,主要从事煤炭、建材等大宗商品贸易,注册资本5000万。2015年一季度其营收2.79亿,但净利润亏损约2900万。监管部门也对捷安德是否具有财务资助*ST中富的实力持怀疑态度。5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函要求公司自查大股东对公司的财务资助是否构成承诺事项。公司回应称,并非承诺,仅是双方“往来函件”。与此同时,捷安德自身也是官司缠身。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公告同一日,*ST中富公告,因在一宗标的约为1495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中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捷安德持有的*ST中富全部1.46亿股已被8家法院轮候冻结。而据*ST中富此前公告,捷安德在受让ABHK上述股份后,就将持有的*ST中富全部1.46亿股股票,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筹钱之路被堵让*ST中富雪上加霜的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ST中富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让*ST中富无论是向银团再抵押贷款,还是通过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都变得困难重重。4月30日,*ST中富披露延迟了一天的2014年年报及2015年一季报。内容出人意料,因持续经营事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认为,*ST中富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达8亿,同时,公司已违反银团借款协议若干限制性条款,因此该银团借款的借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提前全额偿还银团借款,这些情况连同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可能导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韩惠明向新京报确认,延迟一天公布年报,确为公司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意见进行沟通采取的临时措施,但沟通并未达到理想效果。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为了还债,*ST中富也曾与3家银行进行沟通,欲以现有具备条件的5块土地进行质押,获得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贷款,但最后均以失败告终。韩惠明对新京报表示,公司2014年年报被会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符合许多银行的风控要求,从而导致抵押贷款未成功。不过其表示,公司还在努力与其他银行接触洽谈。触发限制性条款,银团限贷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表示,*ST中富无法从银团获得新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还在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变更,触发了银团借款的限制性条款。2012年,*ST中富与7家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协议,贷款协议要求“公司应当确保实际控制人维持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并且实际控制人如转让借款人代表股权的,需征得全体贷款人同意。”在今年1月,*ST中富大股东已有ABHK变更为捷安德。在此次贷款协议中,*ST中富已将大部分公司资产抵押给银团以获取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上述贷款中,在今年6月、9月分别有6250万元、6.12亿元两笔银团贷款即将到期。对于6月24日即将到期的6250万元贷款。*ST中富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正与银行谈贷款展期事项。已无更多资产能用来抵押偿债的*ST中富,则寄希望银团能继续贷款,并将限制公司使用的资金及保证金11859万元解除限制,以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但上述要求都被银团以“不符合贷款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否决。“现在的公司重心全部放在公司债这边,先偿债,债不偿,其他的也没什么可以做的。”韩惠明对新京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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