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配资公司牛市闹钱荒
监管层开展为期3个月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编者按
4月28日,由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介绍,2014年,非法集资案件呈爆发式增长,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均已达到历史峰值。其中,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
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据此,会议提出一系列举措,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并决定将于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记者近日在浙江了解到,近期,有不少P2P网贷平台借牛市气氛,正大肆吸收资金并高息借与股民炒股。尽管目前尚未发生违约跑路等案例,但游离于正规资金监管通道之外,这些民间借贷是否将因股市波动导致金融风险爆发仍值得警惕。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劳佳迪|浙江乌镇报道
“你也是做配资的吧,方便换一下名片吗?”华灯初上时,曾是许多文艺故事舞台的乌镇依旧人声鼎沸,此番喧嚣的内容却与文艺无关。粉墨登场的主角是从全国各个地方赶来参加2015中国配资行业大会(4月24日~26日)的民间配资公司。
“配资”这个概念,公众比较陌生,而在与会人眼中只是过去几年比较低调,现在到了“该爆发”的时候。通俗地说,配资公司的业务,就是在客户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杠杆提供大额融资,这又大多凭借P2P网贷平台来操作。
他们口中的“爆点”其实是持续升温的牛市,A股站上4400点,全民炒股的浪潮迅速烘热了这股暗流。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民间金融发达的温州资本也蠢蠢欲动,前赴后继涉足配资行业,以期早分一杯羹。
引爆这轮配资热潮的“诱饵”是同行们轻松破亿的成交额。P2P研究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今年3月P2P配资平台业务累计成交量超过了20亿元,环比增幅高达143%。
不过,记者采访获悉,虽然配资行业出现时间甚早,却长期游走在法律和监管的灰色地带,目前仍难以脱离“草莽”形象。牛市效应究竟是行业推手还是行业杀手,似乎前途未卜。
据此次会议主办方介绍,由于配资尚处于法律缺失的“真空”地带,但去年向证券期货配资的资金就超过3000亿元,配资公司也曾出现一些违规操作。此次大会的承办方之一,寻钱网CEO周竞天称,本轮牛市让配资行业得到了空前发展,本次大会就是希望能规范配资行业的发展,让行业走向阳光化、规范化之路。
1万元能买6万元股票,如炒外汇般炒股?
据业内人士介绍,配资行业本身涉猎广泛,现在搭乘牛市快车的是股票配资,实际上就是借钱炒股的模式。配资大会现场一位P2P配资公司要求匿名的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说,“一些操作能力比较强的投资者为了抓住市场机会,会向我们公司借钱,通常资金杠杆在1~5倍之间,假设他有1万元本金,按1:5的杠杆,我们就可以为他募得5万元资金,这样他的账户里就可以动用6万元炒股,有点类似炒外汇里的‘保证金’概念。”
据他解释,目前P2P平台的股票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配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配资;二是配资公司提供平台,将股民的配资需求打包做成一个标的,发到网站上供个人认购。
记者了解到,对于前者,现在许多P2P配资平台背后都有一个线下资本公司做支撑,如OK金融网是合壹资本旗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智操盘是伯庸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金融理财平台等,而658金融网、投哪网等P2P网贷平台等则采取打包标的的形式。
“配资公司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两种,收取利息和服务费,利息的多少取决于配资的比例,假设是1:1,月利息就是1分2厘(年化利率约合14.4%);1:3的话,月利息要提高到1分4厘(年化利率约合16.8%);杠杆达到1:5,月利息也要相应涨到1分5厘或者1分6厘(年化利率约合19.2%)。”网贷平台银子铺CEO吴松平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而同样类似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游戏规则,配资公司也自有一套平仓机制,为客户配资账户设置亏损警告线、亏损补仓线和亏损平仓线。
记者查阅多家网贷平台网站注意到,多数官网上都强调这种平仓机制的安全性。“风控团队会在整个投资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确保每一笔投资资金的安全。”—许多平台都有类似承诺。
但现实可能很骨感。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多数平台设置的平仓线是本金的110%~130%,这意味着当亏损达到10%~30%,平台会要求配资人增加保证金或者减仓,也可能强制平仓止损,这意味着一只股票封死跌停板就有可能触动爆仓。
配资公司闹钱荒
据网贷之家统计,目前P2P网贷平台中,至少有20余家涉及配资业务,比如富门理财、六合资本、贷未来、好借好贷、658金融网等,业务高度雷同,彼此竞争已经臻于白热化。
“运用互联网思维,线上配资更要注重客户体验。”合壹资本连锁企业CEO范赛君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强调,该公司主打的是“效率牌”,“我们现在的APP可以实现10分钟内完成配资,最终的目标要实现5分钟就可以完成。”
股票配资其实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2年P2P兴起时已有雏形,但在当时股市低迷的背景下并不起眼。而牛市再现,却让许多P2P平台出现“资金荒”,配资公司到处找钱成为常态。
“现在市场确实比较好,我们每天接到的电话不下50个,在牛市之前,我们月配资额大概只有1.5亿左右,现在已经有两三亿,客户量也在激增。”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银子铺CEO吴松平透露,“以前我们配资都是当天可以到账,现在需要一到两天时间,客户需要提前预约,供不应求。”
谈到配资行业如此迅猛的发展态势,宏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柳新华坦言“觉得有些意外”,他说:“之前别人问我是做什么的,我都不好意思开口,怕别人认为是放高利贷的,现在业务员拉到的订单多得处理不完。”
温州理财行业协会会长周科储估计,目前仅温州本地就有两三百家涉及配资业务的公司,小的公司规模2亿~3亿元,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线资金超过10亿元。
记者注意到,在乌镇召开的中国配资行业大会上,参会人员也达到了创纪录的500多人。根据大会主办方提供的资料,去年国内配资公司已经近万家,从业人员逾8万,向证券期货配资的资金超过1000亿元,未来3年内,国内配资资金有望超过3000亿元,从业人员预计翻倍。
翻阅主办方提供的参会人员目录,记者发现,参会公司绝大部分是浙商,其中温商更是主力军团。据知情人士分析,当下市面上有三成资金来自江浙一带,由他们做资金批发,通过多次转手,贩卖到全国。
牛市效应也已经给其中一些公司带去丰厚利润。据中新网报道,2014年9月才正式上线的P2P配资平台米牛网,短短几个月内的投资总额已经超过14亿元,服务客户超过10万人,分派利息超过1700万元,同时还获得了华映资本825基金领投的4980万元实际到款金额。
互联网理财平台PP money配资业务今年3月份正式上线,半个月配资成交额已经过亿。而91金融旗下的91股神近期才上线,上线仅一周时间成交额就破亿元。
去年70家P2P被立案侦查,涉案60亿元
不过,配资行业的抢占山头其实只是自娱自乐,虽在民间兴起多年,但其业务一直处于监管上的灰色地带,P2P行业的监管细则也迟迟没有出台,这个行业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
寻钱网CEO周竞天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配资的资金来源以民间借贷的形式为主。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没有标准的金融手段,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一直很模糊。”
而与此同时,配资平台在配资过程中资金使用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平台的风险性。事实上,配资人将资金打入由P2P平台管理的账户内,P2P平台可以随时动用其中的资金,资金池就此形成。
银监会曾对P2P平台建立资金池严厉禁止,因为资金池一旦形成,P2P平台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存在卷款跑路的可能性。“有些P2P平台往往利用资金池作为自己的障眼法,自由操作资金池中的资金,对配资过程中出现的逾期或坏账,拆东补西,掩盖一些不易察觉的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与会者对记者直言。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39倍。其中,有些案件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如大量的不规范借贷。公安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约70个网络借贷平台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60亿元。
在4月28日的联席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介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王晋同时透露,“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予以统一规范,明确合法与非法边界的同时,还将建立完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正向激励和保护。
对于如何引导P2P配资行业发展,周竞天认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红利,二是通过技术上的进步改变准入门槛低的现状,三是以“行业自律”与“经验共享”来提高配资平台的抗风险能力。 在4月28日的联席会议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提醒广大投资者:“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P2P本质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央行警示P2P网贷有3种风险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提醒,P2P网络借贷有3种情形最容易导致非法集资:
有些P2P平台把融资人的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让投资者的资金先进入P2P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平台没有对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没能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该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发布虚假借款信息。
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自融,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短期募集大量资金,随后卷款潜逃。
什么是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表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两者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后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柴明杰对此文亦有贡献)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版权作品,转载时须注明来源,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HN054)